综合执法大队与南岳镇国土所在巡查时发现南岳镇光明村五组谭某未经批准擅自搭建杂屋。经过周密部署,我大队于3月14日下午邀请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南岳镇、风景资源办等单位,冒雨对该户违章建筑进行拆除,拆除面积40余平方米。
今年,景区综合执法大队和区国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等理念和区委、区政府对市局“利剑行动”的决策部署,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违章建筑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发现一起、拆除一起!为保护南岳区的自然资源和风景资源、建设美丽南岳而努力奋斗!
(拆除前动员)
(拆除前)
(拆除中)
(拆除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