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岳区卫生局开展“三湘农产品
质量安全行”活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部门职责的规定和省市“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的总体部署及区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有重点、有特色、有影响、有实效”为目标,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促进农产品市场的全面规范,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农产品质量安全情系千家万户,卫生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责无旁贷。为确保“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我局成立“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张志煌同志任组长,分管局长康才义、疾控中心主任杨小红任副组长,疾控中心谭志辉、李江平、谭海涛、尹中宝、旷艳平为成员,活动小组办公室设南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国家及省市安排负责做好农产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全区农产品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三、工作目标
1、按国家及省市安排及时做好我区农产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2、按要求做好农产品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5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制定实施方案及学习省市区人大关于开展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方案。
第二阶段:11月前为落实工作阶段。按上级安排做好农产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及按法律规定做好农产品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并及时对结果进行网报。
第三阶段:12月为总结阶段。对照工作目标进行自我检查,总结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并及时将总结材料上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搞好协调
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是一项民心工程。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切实履行好职能职责。
2、落实责任,强化追究
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做到分工明晰,责任到位。同时,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不能实现预期目标,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强交流,沟通信息
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及时上报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实施情况。
南 岳 区 卫 生 局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