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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6-10-17 10:46:10 作者: 来源:
南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范和有效遏制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餐饮用药安全。根据《2014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岳安委〔201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决定从2014年5月初至11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打非治违检查。为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严密的组织方式、有力的打击措施,严格的监管手段,有效的执法监督,围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中心任务,集中半年左右时间,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经营、使用各个环节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通过集中检查,彻底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食品医药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食品医药企业违法行为,及时查处食品医药行业违法大案要案,使我区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我局决定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张天明 副组长:欧阳淼 徐 斌 成 员:邓湘超 汪兴国 刘 慧 谭建辉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打非治违”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对辖区内实施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打非治违”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稽查股,邓湘超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三、检查内容 (一)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 加强对餐饮业、学校食堂、机关食堂、企业食堂、夜宵摊点、农村聚餐以及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控,加大对熟肉制品、卤腌制品以及采食野生蘑菇的监测,防止食物中毒。认真执行餐饮业原材料索证溯源制度和定点采购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的畜、禽肉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盐等违法行为。 (二)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 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冒充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虚假宣传、违法添加药物、食品与药品同名等违法行为。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的监测。 (三)医疗器械安全领域 1、重点产品:全面检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特别是经营输注器具、麻醉穿刺包等直接与人体血液循环相接触的企业。 2、重点环节和品种:检查医疗单位使用骨科植入物、心脏起搏器、血管内导管、支架、介入器材、人工晶体、人工心脏瓣膜等高风险产品。采购是否合法,是否建立健全供货方档案,是否建立验收记录。防止因医疗器械质量问题引发医疗事故。 3、重点企业:经营骨科植入物、心脏起搏器、血管内导管、支架、介入器材、人工晶体、人工心脏瓣膜等高风险产品的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确保购销渠道正规。 (四)药品流通使用环节 1、重点品种:检查经营、使用单位的生物制剂、医用氧、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各类毒麻药品、精神药品和国家基本药物等几大类药品。 2、重点环节:检查经营企业的药品储存条件,常温库、阴凉库、冷藏库和冷链运输药品的配套设施及记录情况。特别是对零售连锁企业未配套带有温度显示的专用冷链箱的一律暂停经营生物制品。加大对辖区内各大医院血液储存条件等的监管力度。 3、经营企业资质:重点检查经营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是否获得许可;有经营资质企业的购进和销售渠道,是否有超范围经营或不按规定渠道经营;零售企业是否违法经营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 4、重点部位:检查医疗单位的药品储存条件,重点检查低温冷藏药品,特别是各类疫苗、人血白蛋白及各种血液制品、生物制品、生化药品等品种。加大对冷藏药品及对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药品不符合储存条件的查处力度。开展医疗机构药品购进渠道检查,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 四、工作步骤 我局将本次专项检查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整改、集中整治、督查检查和总结提高五个阶段实施,计划在2014年11月底前完成: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5月) 全面动员部署“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强化“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针对可能导致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违法非法行为,明确打击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督促辖区内食品药品企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操作规程对有关安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对查处的问题严格按标准进行整改;对目前因条件限制不能治理的隐患,要落实监控措施,或者采取停业的方式,坚决避免带病运行,坚决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6月至7月) 按照整治工作重点,做好横向协调,采取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等多种方式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检查,检查中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即:对非法经营和经停产停业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经营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预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及时解决和发现工作不深入、打击不严厉、治理不彻底的突出问题,着重增强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回头看”阶段(8月) 我局将组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组,对全区食品药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增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第二轮集中排查整治阶段(9月至10月) 我局针对旅游高峰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坚持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确保“打非治违”取得实效。 (五)总结提高阶段(11月、12月) 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回头看”,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工作漏洞,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认真研究本辖区内食品药品经营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股室、每一个岗位、每一个职工,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广泛宣传,形成声势。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门户网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同时,加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对社会影响较大、性质严重的案例进行曝光,提高社会关注度,形成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全面推进,严格问责。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统筹兼顾,坚持点面相结合,既要全面部署发动,督促各经营单位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打击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企业的非法违法行为。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发动群众和媒体举报,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惩。 (四)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要坚持远近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集中打击与长效治理结合,一手抓集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一手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健全完善,切实把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上升为制度规范,把“打非治违”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努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经营长效机制。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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