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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岳区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区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6 09:18:58 作者: 来源: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区属及驻岳医疗卫生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与健康扶贫系列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区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7]186)和《湖南省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区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湘卫医发[2017]14)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南岳区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区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南岳区民政局

 

 

南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岳区扶贫办

 

 

                          2017710

 

 

 

 

 

 

 

 

 

 

 

 

 

 

 

南岳区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区域内

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

  

  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模式,是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合力,确保贫困患者得到及时救治的有效方式。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区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7]186)和《湖南省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区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湘卫医发[2017]14)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综合信息化等手段,实现农村贫困患者在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出院时只需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经费保障渠道结算后的个人承担部分,切实减轻患者垫资压力和经济负担。

  二、实施对象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

  ()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

  三、实施范围

  农村贫困患者所在区域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即: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南岳区人民医院、南岳区妇幼保健院、南岳镇卫生院、寿岳乡中心卫生院、祝融眼科医院)

  四、工作流程

  ()提交证明材料。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在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或社会保障卡;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农村贫困人口健康卡(尚未开通启用农村贫困人口健康卡的,可提供区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证件>或区民政局出具的低保、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证明<证件>,以下统称贫困证明<证件>)

   ()核对证件。医疗机构设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窗口,由专人核对贫困住院患者身份与证件,并设专柜妥善收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或社会保障卡、农村贫困人口健康卡或贫困证明(证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签订协议。由患者及家属或符合民事法律责任主体条件监护人(以下统称“签订协议人”)与定点医疗机构分别签订“湖南省贫困人员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书”(样本见附件),一式两份,医患双方各持一份。

   ()办理手续。患者及家属或签订协议人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办理手续住院治疗。

   ()费用告知。医疗机构在患者出院前两日内将患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清单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额、自付费用金额书面通知患者及家属或签订协议人。

   ()出院结算。由患者及家属或签订协议人按出院通知单救助条件,由患者及家属或签订协议人按相关程序申请救助。对不符合疾病应急救助对象的,由患者及家属或签订协议人向慈善机构等申请救助。

   ()规范诊疗行为。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基础上,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减轻贫困群众看病负担。要加强医患沟通,充分尊重患者知情权,严格执行自费药品、自费诊疗项目患者(或家属)签字制度。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每日向患者提供治疗措施、治疗费用等清单。区卫计局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监管和质量控制。

  ()完善运行机制。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和恶意逃费患者预警机制,实行科室负责制,责任到科室、到人员,防范恶意逃费、赖账、欠账等现象发生。要严把住院关口,建立医院信息系统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信息系统对接机制,严格审查建档立卡患者有关证件与资料,确保信息准确详实。建立“恶意拖欠住院费用”黑名单制度、信息公开等诚信、约束机制,对未按协议还款或恶意拖欠医疗费用的人员,取消患者本人及家属或签订协议人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资格。同时,对于把关不严,未严格审核患者身份、证件资料,造成不应享受优惠政策,甚至与病人串通恶意逃费等行为的,应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强化宣传报道。各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形式,大力宣传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模式,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树立行业良好形象,为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群众基础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南岳区农村贫困人员“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书

 

 

 

湖南省农村贫困人员“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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