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办发〔2016〕49号
中共南岳区委办公室
南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南岳区2016年精准扶贫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区直和驻岳各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南岳区2016年精准扶贫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南岳区委办公室
南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3日
南岳区2016年精准扶贫工作目标管理
考核 办 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大部署,坚决打赢我区脱贫攻坚战,根据湘办发电[2015]113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区直各单位、各乡镇、区直驻村工作队。
二、考核内容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重点对结对帮扶到村到户、扶贫工作实绩及省考核贫困区精准扶贫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一)区直机关单位(100分)
1.11项精准扶贫考核指标完成情况(40分,考核相关责任单位)。
①贫困人口脱贫率。
目标任务:年内贫困人口脱贫率为100%,2016年全区计划减贫人口1253人。
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②贫困村脱贫率。
目标任务:2016年全区贫困村脱贫摘帽2个,贫困村脱贫率100%.
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③精准识贫及动态管理信息水平。
目标任务:全国扶贫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录入、纠错准确率100%,脱贫退出信息准确率100%,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一致准确率100%。
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④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比例。
目标任务:年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户数,占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的比例达到60%。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农村经营服务中心
⑤农村土地流转比例。
目标任务:年内农村土地流转比例达到57%;新型经营主体规模经营面积占农户承包耕地面积的20%以上;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率90%以上。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农村经营服务中心
⑥贫困户获得扶贫小额信贷比例。
目标任务:年内发放扶贫小额贷款不少于201万元。
责任单位:湖南省南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⑦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标率。
目标任务:集体经济收入(村级集体通过生产和经营活动所得到的收入,不包括上级转移支付等外来收入)不低于5万元的贫困村的数量占全区贫困村总数的比例达到100%。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局、区农村经营服务中心
⑧贫困户危房改造和易地搬迁达标率。
目标任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户和无房户改造任务达到100%(含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危房数)。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⑨义务教育年巩固率。
目标任务:年内九年义务教育毕业人数与入学人数(含正常流动生)的百分比达到100%。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⑩贫困户“两后生”技能培训比例。
目标任务:年内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贫困家庭中的新生劳动力参加职业学历教育和人社等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的贫困户“两后生”人数占贫困户“两后生”总人数的比例达到90%。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
⑪贫困村村支“两委”群众满意度。
目标任务:贫困村群众对本村村支“两委”满意率达到85%以上。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上述11项指标数据完成情况由区扶贫办牵头抓总,协调调度。单项数据由各责任单位采集,并做好与省、市的对接。
2.精准扶贫驻村帮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50分)。
①精准扶贫重视情况。每个单位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精准扶贫工作。②帮扶资金到位情况。按每个后盾单位不少于2万元帮扶资金的标准及时足额落实到贫困村。③驻村队员管理情况。加强对派出工作队员的管理,各派出工作队员每月驻村不少于20天。④为民办实事情况。完成所驻贫困村产业扶贫和基础设施扶贫项目2件以上。
责任单位:区直所有派出工作队的机关单位
3.区直机关党员干部结对帮扶任务完成情况(50分)。
具体落实“一深入四到户”,即深入每户帮扶对象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全年不少于4次;结对帮扶责任牌悬挂到户、脱贫计划制定到户、帮扶措施落实到户、扶贫手册发放到户。
责任单位:区直所有机关单位
(二)各乡镇(街道)(100分)
1.精准识贫(30分)。①全国扶贫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录入、纠错准确率100%(10分)。②脱贫退出准确率1O0%(5分)。③公示公告率100%(5分)。④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一致准确率100%(5分)。⑤按时报送率100%(5分)。
2.精准扶贫(50分)。①安排驻村乡镇干部、七站八所工作人员和“两代表一委员”对区级精准帮扶到村到户剩余贫困对象结对帮扶率100%(5分)。②全面完成贫困村贫困户D级危房户、无房户的改造任务(7分)。③农村土地流转比例达到37%(3分)。④制定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不低于5万元(3分)。⑤九年义务教育毕业人数与入学人数(含正常流动生)的百分比达到100%(3分)。⑥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户数比例达到60%(5分)。⑦获得扶贫小额信贷的贫困户比例达到20%,贫困户评级授信和小额信贷发放情况良好(5分)。⑧贫困村村支“两委”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3分)。⑨挂图作战,减贫计划到村、到建档立卡户并与村(社区、居委会)减贫责任书签订率100%(5分)。⑩2015年脱贫农户签字确认率达到100%(5分)。⑪建立健全扶贫工作队伍,各乡镇设立扶贫工作站,明确1名扶贫专干,有固定办公场所,专门的档案室、电脑、桌椅、文件柜等办公设施齐全,每个行政村明确1名扶贫专干(6分)。
3.精准脱贫(20分)。①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减贫人口、贫困村摘帽等脱贫任务(6分)。②每季度上报1篇扶贫典型经验信息材料(4分)。③精准扶贫资料造册归档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齐全(10分)。
(三)区直驻村工作队(100分)
1.信息资料(20分)。①组织所驻村制订年度扶贫工作方案,负责所驻村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相关资料(15分)。②按照区乡要求,按时报送相关信息,每季度上报扶贫经验信息材料不少于1篇(5分)。
2.工作协同(10分)。协助驻村区级领导开展工作(5分);协同区乡两级精准扶贫到村到户工作(5分)。
3.精准扶贫(50分)。①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比例达到60%(5分)。②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扶贫小额信贷的贫困户比例达到20%(5分)。③按要求配合做好贫困户D级危房户和无房户的危房改造工作(10分)。④按要求完成驻点贫困村减贫人口和贫困村脱贫摘帽任务(10分)。⑤所有贫困户有帮扶措施,有资金安排,有项目扶持,有增收情况(5分)。⑥驻点贫困村2016年脱贫农户签字确认率达到100%(10分)。⑦制定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脱贫摘帽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不低于5万元(5分)。
4.驻村管理(20分)。①督促加强贫困村扶贫资金管理、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造林绿化(10分)。②加强驻村工作队员管理,除法定假日外,队员每月驻村不少于15天,每个工作队明确1名常年住村工作队员(10分)。
三、考核方式和计分办法
(一)专项督查。区扶贫办根据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安排,适时对全区精准扶贫相关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分值按30%权重计入乡镇、区直相关单位和区直驻村工作队年度考核综合得分。督查存在的问题以督查通报的形式发放到各督查单位,并报送联点区级领导。
(二)年度考核。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从区扶贫办、区纪委、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等扶贫开发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进行年度考核。根据各考核组计分情况,按70%权重计入各被考核单位得分,并综合专项督查得分,按分值高低进行评比排名,报请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区委、区政府下发通报和在新闻媒体公布。同时,将精准扶贫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区直单位和乡镇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畴,对区直单位按20%权重、对乡镇按40%权重分别计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奖励。评定1个乡镇为精准扶贫工作先进单位,奖励1万元;评定区直机关单位前5名为精准扶贫工作先进单位,每个单位奖励1万元;评定1个驻村工作队为精准扶贫工作先进单位,奖励0.5万元。评定乡镇和区直机关单位党员干部先进个人10名,给予记功奖励,并作为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以上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一并在全区进行通报表扬。
(二)惩处。对考核排名后2名的区直机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对其党政一把手进行约谈,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工作不力、精准扶贫工作失实导致在省市检查、考核中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其党政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经常不驻村、未按要求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的区直机关和乡镇党员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年度考核评为基本称职以下。
五、本考核办法由区扶贫办、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