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及市、区食品安全委员有关工作精神,现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粮油食品安全为目标,以加强原粮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深入推进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积极创建顺畅、安全的粮油流通环境。
二、总体目标
2012年我局粮油食品安全工作在区政府食安办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下,按照“任务明确、责任清晰、程序规范、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扎实开展粮油质量监管工作。全年工作目标是:以全社会的粮食质量为监管范围,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等手段,加强对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及运输环节(重点是加强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的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的监管,负责指导粮食行业质量安全工作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粮食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及有关技术规范等,严肃整治违法和不良经营行为,不断提高经营者的粮食质量安全意识,有效防止不符合粮食质量卫生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防止粮油食品安全事故和区域性、行业性粮油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粮油消费安全。
三、具体任务
(一)抓好粮食收购环节的监管
1、坚持粮食收购许可制度,坚决取缔无证收购粮油的行为,实现粮食收购加工企业“三证”持有率100%。
2、新粮收购期间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收购、压级压价等损害农民利益等行为。督促政策性粮食收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及时对收购粮食进行检验,坚持优质优价政策,切实保护农民利益。水、杂超标粮食必须限期处理到符合标准质量。
3、指导经营企业对不同收获年度、不同等级的粮食进行单独存放,不得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害物质(农药、化肥、洗涤剂等)混存。
4. 逐步完善原粮收购记录,建立粮食质量可追溯制度,从源头上保障粮食质量。
(二)抓好粮食储藏环节的监管
1、以规范管理为抓手,以安全储粮为目标,坚持每年不少于1次的库存粮油安全储存监督检查,督促各粮食仓储企业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按照国家仓储管理办法的“一符、四无”和“三专、四落实”的要求,保管好库存粮油,确保粮食储存安全。检查是否存在高杂质、高水分、病虫害和高发热、霉变等可能危害和影响粮食质量的现象,掌握粮油储存安全的基本情况。
2、检查储粮化学药剂是否按规定安全储存、正确使用和存在使用已被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的现象,对库存粮食熏蒸杀虫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防止粮食熏蒸污染。同时要定期检测库存粮油质量,对不宜存储备粮油及时轮换。
3、开展粮油仓储单位备案工作,摸清辖区内粮食经营者的基本情况,指导粮食收购者对储粮仓库、设施、检验条件等进行功能提升和改进,改善储粮条件,提高储粮品质。
(三)抓好粮食流通环节的监管
1、督促涉粮企业认真执行粮食出、入库检验制度,销售粮食的质量应当与检验结果相一致。定期储藏(或特殊情况超期储藏)的粮食出库时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粮食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要做好每批次粮食的出库登记备案,明确记录出库粮食的流向及品种、等级等相关指标情况,为问题粮食的质量追溯工作奠定基础。
2、严格要求粮食加工企业原粮、成品粮食不得混合堆放;加强有害粮食监管,严肃查处使用发霉变质、超过粮食质量安全标准限量的原粮、副产品进行加工销售的违法行为,并依法召回、封存有害粮食,视情况及时进行安全处理。对政策性粮油销售,要实行定点加工,采购的粮油要分批次进行质量检测,符合国家粮油质量标准才能销售。
3、定期不定期开展对粮食的包装物和专用装具、运输车辆的车况、清洁卫生度的检查,严禁有毒有害污染的运输工具运送粮油,保证粮食无污染运输。
(四)做好原粮质量安全的监测
1、加强收获粮油质量安全监测。按照国家、省、市安排的监测品种、采样数量、检验项目,积极组织开展好我区2012年收获的主要粮食品种(稻谷)的采集和送检工作。同时根据粮食生产实际,积极做好我区粮食的质量调查。
2、依据国家粮食质量和卫生标准、库存粮食性质、粮食来源等统筹安排、适时组织一次涵盖不同所有制企业、不同性质的库存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五)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粮油产成品的监管
根据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要求,协同卫生、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粮油加工和经销企业为重点的粮油类安全专项整治和重大节日、集会期间的粮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消除粮油食品安全隐患,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今年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发表8周年,我们要借此契机采取多种类型和形式抓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使条例精神真正贯彻到人民群众之中。充分利用新农村科学储粮工程,向农户推广普及新的储粮技术和用粮科学的基本常识,营造原粮安全的良好氛围。认真贯彻国家粮食质量管理制度,加强粮油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和食品安全常识教育,督促粮食经营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粮食质量与卫生标准及安全储存技术规范、粮食出入库检验等制度,组织学习、宣传和培训《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新颁制度,做好新老制度衔接工作,防止出现监管空白,促使依法管粮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体系建设,做好质量检测
一是抓好机构建设。根据上级要求,推进质检机构建设,积极争取建立粮油中心化验室。二是抓好装备建设。通过更新旧的、补上缺的、添置精的,为质检机构配备必需的检化验仪器,做到能够检验本区主要粮食品种的质量、品质和主要卫生指标,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粮油质检任务。三是抓好队伍建设。实行持证上岗,本行业质量检验员要参加技能鉴定,必须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积极组织质检机构的专职质量检验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粮食局组织的检验技术培训、技术比对,不断提高检验水平,逐步扩大检验检测范围,发挥质检机构在粮食质量监管方面的技术支持和保障作用。
(三)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调整南岳区供销粮食局粮油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行业原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组 长:曹长庚 局长
副组长:胡中鸿 副局长(分管)
周岳萍 纪检组长
成 员:曹岳辉 副科级干部
于改成 副主任科员
刘吉国 粮食业务股长、军供站主任
阳正荣 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结合本行业的特点与实际,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明确监管工作重点、任务、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到对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胡中鸿兼办公室主任,刘吉国为信息联络员。
南岳区供销粮食局
201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