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食安委的具体指导下,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维护了市民的切身利益,确保了全区人民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现将我局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年初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书的要求,上半年我们主要完成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年初,我局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统一了思想认识,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胡仲敏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刘克建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市场服务中心等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商务局二0一二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对工作目标、工作重点、职责分工、时间安排、工作措施进行了具体安排,使各项工作井然有序、顺利展开,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宣传车、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商务食品安全知识,参与全区“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假酒识别常知、白板肉和注水肉鉴别等多种内容的宣传达5次,共计出动宣传车辆6台次,人员20多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500多份,多途径、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监督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扩大食品安全工作的群众基础,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通过宣传,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对肉品质量的监督能力和健康消费意识,了解了依法经营的重要性。 (三)措施有力,颇有成效 1、加强生猪肉食品市场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对生猪定点屠宰场开展资格审查清理,将取消整改不达标、不符合设置规划或有严重违法行为企业的定点屠宰资格。为此,我局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指导督促,确保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规定的条件及相关标准。二是强化定点屠宰日常监管工作。为了更好地加强定点屠宰的日常监管工作,我们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行动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管。严格执行入场检查验收、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肉品出场等制度,严防病害肉、注水肉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肉品出厂,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严格落实台账管理制度,各环节台账记录完整、准确,强化企业内部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加强对私屠滥宰的日常监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三是开展专项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对私屠滥宰、生产销售病害肉、注水肉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采取主动查处与群众举报信息查处相结合、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高发时段和地域的巡查。上半年共开展专项整治行动3次,出动执法人员23人次,查处生猪违法案件6起,查获“白板肉”48公斤,查处未经定点屠宰生猪产品108公斤。通过专项治理,有效地制止了私屠滥宰、生产销售病害肉、注水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了百姓吃上放心肉,维护了肉品市场秩序。 2、严格酒类流通市场监管。认真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了市场监管力度,规范我区酒类流通市场秩序,促进酒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重点组织开展了以酒类流通备案登记、酒类流通随附单执行和使用情况为主要内容,以城区、城乡结合部、村级酒类经营户检查三步走为工作步骤的专项整治。上半年共出动执法车辆16台次,执法人员35人次,对42家酒类零售商户进行了专项检查。责令整改15家,收缴无随附单白酒4瓶,补办酒类流通许可证15个。 同时,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围绕“两个重点”进行。一是为切实加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申报成立商务行政执法大队。4月24日,在区六届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上,全票通过了我局提交的成立区商务综合执法大队提案。目前,已按照程序呈送申报材料交由编办研究审议。二是根据区人事变动,结合定点屠宰现状,争取以区委办、政府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调整南岳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和《南岳区定点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两个文件,并初步定于下半年在我区全面启动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 二、存在主要困难 虽然我局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商务综合执法大队还未正式成立。二是执法经费十分紧张,由于执法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致使行政执法经费严重不足,执法不到位或缺位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食品安全工作隐患仍然存在。三是执法人员经常要面对一些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手持屠刀且情绪容易激动的不法屠商,执法人员难以对不法分子形成强有力的威慑力,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加大汇报请示力度,争取早日成立商务综合执法大队。 2、进一步清查和规范定点屠宰企业。要在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继续对屠宰企业进行清查整顿,不留死角。重点针对畜禽进厂、屠宰、检疫检验、无害化处理、出厂肉品质量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顿和规范。同时要加强对重点整改问题的督查督办,确保定点屠宰监管工作有效推进。 3、进一步加大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通过市场巡查、受理举报投诉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的打击,特别是要对问题多发区域和私屠滥宰重点监控对象严防死守,依法打击和取缔私屠滥宰窝点,坚决遏止私屠滥宰不法行为。 4、继续加强对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