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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检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03 16:12:19 作者: 来源:南岳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南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衡阳市南岳康乐福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贵妃凰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不合格的核查处置报告

我局收到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所2020年10月14日签发的编号为“№:2020-GCF-01-00483F”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报告(以下简称00483F检测报告)和编号为“№:2020-GCF-01-00484F”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报告(以下简称00484F检测报告)。

00483F检测报告主要内容如下:委托单位: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被抽样单位:衡阳市南岳区凰菊特产超市;标称生产者:衡阳市南岳区康乐福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抽检日期:2020年9月8日;样品数量20盒;食品名称:贵妃凰菊(清香型);规格型号:20克/盒;加工日期:2020年4月6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报告第二项“镉(以Cd计)参考值≤0.5mg/kg,实测值2.2,检验依据GB5009.15-2014。”

00484F检测报告主要内容如下:委托单位: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被抽样单位:衡阳市南岳区凰菊特产超市;标称生产者:衡阳市南岳区康乐福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抽检日期:2020年9月8日;样品数量10盒;食品名称:贵妃凰菊(天然清香型)(代用茶);规格型号:50朵/盒;加工日期:2020年4月2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报告第二项“镉(以Cd计)参考值≤0.5mg/kg,实测值2.2,检验依据GB5009.15-2014。”

我局立即安排刘文峰、肖兴林等执法人员开展核查处置工作。2020年10月19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自抽检之日起即下架被抽检样品同批次商品,保存于当事人食品仓库,未进行销售。执法人员依法对库存贵妃凰菊(清香型);规格型号:20克/盒;加工日期:2020年4月6日30盒和贵妃凰菊(天然清香型)(代用茶);规格型号:50朵/盒;加工日期:2020年4月2日40盒实施扣押。

当事人对我局送达的《检验结果告知书》表示异议,并提交相关证书资料,认为其生产销售的贵妃凰菊(清香型)和贵妃凰菊(天然清香型)(代用茶)符合生产标准。提交的资料包括:当事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书(湖南省农业委员会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018年7月18日签发的上海德诺产品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包含镉项目检测)等。

经我局报告市局抽检部门和省局抽检处,同意当事人对被抽样同批次产品进行送检,检测机构须为我省指定具备复检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送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1月4日封存贵妃凰菊(天然清香型)(代用茶);规格型号:50朵/盒;加工日期:2020年4月2日共4瓶委托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镉(以Cd计)参考值≤0.5mg/kg,实测值0.37,检验依据GB5009.15-2014。”;贵妃凰菊(清香型);规格型号:20克/盒;加工日期:2020年4月6日共5瓶,委托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镉(以Cd计)参考值≤0.5mg/kg,实测值0.37、0.48,检验依据GB5009.15-2014。”

上述两个产品经送检,检测结果均符合镉(以Cd计)参考值≤0.5mg/kg标准,我局依法中止核查处置。并对扣押的产品予以解封退还给衡阳市南岳区凰菊特产超市。

特此报告。

 

 

南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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