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不同于药品,不具备确切的治疗作用。消费者在买药时,一定要留意包装盒上的‘批准文号’,药品的批准文号开头为‘国药准字’,保健品的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其中×代表某个地区的简称)。”区药监局的工作人员忙着为现场消费者答疑解惑。而现场免费发放的“用药和餐饮小锦囊”、“药品、餐饮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举报投诉电话”等宣传册、小贴士也被市民“一抢而空”。
活动现场的宣传板上还详细公布了去岁工商系统、相关部门的打假维权经典案例,以及区消委受理消费者投诉的案例,用以提醒警示。据悉,继2009年以来,珠晖区消费者委员会连续四年被湖南省消委评为“红旗单位”、被中国消协评为“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