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委干〔2017〕4号中共南岳区委关于提名刘元莲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6 16: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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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党组:
区人民政府党组:
区委同意提名:
刘元莲同志任南岳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钟焰同志任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文祥锋同志任南岳区商务和经信科技局局长;
左传益同志任南岳区教育局局长;
尹朝晖同志任南岳区监察局局长;
杨承坤同志任南岳区民政局局长;
郭继放同志任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局长;
綦新桂同志任南岳区司法局局长;
廖飞鹏同志任南岳区财政局局长;
王明海同志任南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廖红武同志任南岳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冬林同志任南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生昭同志任南岳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铁清同志任南岳区农业局局长;
胡融峰同志任南岳区旅游局局长;
戴慧玲同志任南岳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张志煌同志任南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旷国华同志任南岳区审计局局长;
何文利同志任南岳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郑警同志任南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天明同志任南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岳峰同志任南岳区城乡规划局局长;
刘宏新同志任南岳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中共南岳区委
2017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