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餐饮服务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提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增强企业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法治意识,我局决定举办2013年第一期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小型餐饮店、小吃店法人(负责人);2、中型餐饮店和学校(幼儿园)食堂法人(负责人)、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3、大型餐饮店、宾馆法人(负责人)、餐饮部经理、行政总厨(具体参加人员见附表)。
二、培训内容: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范性要求。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2013年4月12日上午8∶30报到,9∶00开始培训,下午13:30考试。地点:银苑宾馆一栋三楼会议室。
四、收费标准:按区物价局批复,每人收费240元(含资料费)。
五、其他:1、请各餐饮服务单位按通知要求派相关人员准时参加。2、凡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应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书面提出延续(换证)申请;凡逾期未提出延续(换证)申请的,我局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按照新申请办理。延续(换证)咨询电话:5686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