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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委干〔2013〕31号中共南岳区委关于旷文炳等同志退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24 00:00:00 作者: 来源: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组织:

区委同意:

南岳区商务局正科级干部旷文炳同志退休;

南岳区人民检察院正科级检察员旷林青同志退休;

南岳区政协办公室主任科员邹修华同志退休;

南岳镇人民政府副科级干部罗岳芝同志退休,退休后享受正科级待遇;

湖南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科级干部彭和平同志退休,退休后享受正科级待遇;

南岳区教育体育局主任科员郑暑林同志退休;

南岳区卫生局主任科员旷梅郎同志退休;

南岳区信访局主任科员刘岳安同志退休;

南岳区树木园副主任科员林艳云同志退休,退休后享受正科级待遇;

南岳区门票管理处主任科员闵红旗同志退休。

 

 

 

 

 

 

中共南岳区委        

20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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