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以下项目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办理备案手续,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岳分局认定建设单位已经取得的备案无效。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案号
1
衡山县岳云中学教学楼
2020430412000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