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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传法院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06 15:20:49 作者:环境影响评价股 来源: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岳分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南岳传法院环境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5662261

邮政编码:421900

联系地址:衡阳市南岳区禹王路19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南岳传法院环境整治工程

建设地点

南岳传法院于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南岳镇延寿村

建设单位

南岳佛教协会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986.4m2,不新增用地。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813m2,其中包括传法院(343.5m21F、综合楼(1843.3m22F+地下防潮层)、关房(104.3m21F)、茶禅一味(307.2m21F)、阿兰若处(214.7m21F)。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对原传法院(343.5m2)局部进行修缮,对关房(104.3m2、综合楼(3160.8m2)进行旧址拆除重建,对茶禅一味(307.2m2)、阿兰若处(214.7m2进行旧址恢复重建,另外新建联通各主体寺院的雨廊(285.6m2)和亭(12.1m2)等辅助设施。项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及高度均未超过原有建筑(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由3160.8m2减少为1843.3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分析及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地基开挖、场地清理、房屋主体施工、室内外装修、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本项目在采取路面洒水、围挡作业、设置防尘网、渣土封闭运输、在施工场地设置清洗点等措施情况下,施工过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使用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并加强设备、车辆的维护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施工期设备尾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油烟进行净化处理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水治理措施分析及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洗车废水和建筑养护废水及基坑废水。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景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处理后统一由景区处理;洗车废水和建筑养护废水及基坑废水,经沉淀池,沉清后降尘洒水及运输车辆清洗,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治理措施分析及措施: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实行规范施工、夜间禁止施工,临敏感点侧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等防止施工噪声扰民。采取上述措施后,可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主要为游客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念经、法会活动及游客等社会活动噪声。噪声值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分析及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房屋主体施工、室内外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经收集后采用专业运输车辆统一清运至渣土填埋场处理;施工期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出口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僧人和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收集桶收集后交由景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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