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全域旅游,完善“连心”公路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原水口村六组至龙凤村四组联通公路在南岳衡山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内新建,属于严格限制建设范围区。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和《湖南省南岳衡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规定,需要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待批准后才能实施,目前暂不具备实施条件。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岳区交通运输局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