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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重奖举报危害食品安全行为 最高奖励5000元

发布时间:2016-10-17 10:31:01 作者: 来源:湖南日报

 

   本报4月7日讯(记者 陈鸿飞 通讯员 邓灵杰 旷立伟)今天,记者从衡阳市南岳区政府获悉,该区正式颁布了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办法,明确向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部门举报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经调查属实,举报人最高可获5000元现金奖励。

    为最大限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南岳区政府统一部署,由区食安办牵头,历时两个多月起草了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凡以书面、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部门举报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举报提供的线索和内容事先未被相关部门掌握,经调查属实,在举报案件办结后,对举报人按案件货值1%至4%给予奖励,但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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