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把野生动物当宠物养,破坏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被告谭某某2018年从淘宝网站上购入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绿鬣蜥作为宠物饲养。2020年被人匿名举报后,该绿鬣蜥被送至某野生动物救护繁殖中心养护。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非法购买、饲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为,侵害了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向法院提起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
经过法院释法说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主动自愿承担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绿鬣蜥的相关费用1600元,并在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省市区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观摩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