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定于2019年12月19日上午9:00在南岳区君雅洲际酒店三楼香港厅举行南岳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及实行居民阶梯式水价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方案要点
根据《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省有关精神,经区政府同意,拟对我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及实行居民阶梯式水价。我局制定了《关于南岳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及实行居民阶梯式水价的初审意见》,其要点如下:
1、供水价格调整:居民生活水价格由现行的1.67元/立方米拟调整为1.97元/立方米;非居民水价格由现行的2.52元/立方米拟调整为2.96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由现行的6.74元/立方米拟调整为7.88元/立方米(以上三类现行水价均不含0.125元/立方米水资源费,拟调整三类水价均含0.08元/立方米水资源费)。
2、实行居民阶梯式水价:(1)我区对己实施 “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南岳区居民阶梯水量按三级设置,第一级水量拟按《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的每月每户15立方米的标准设定(含15立方米);第二、三级水量标准参照国家、省提出的阶梯水量定额,结合我区实际,拟定第二级水量为每月每户16-30立方米(含30立方米);拟定第三级水量为每月每户30立方米以上。居民阶梯式计量水价分为三级,级差为1:1.5:2。按拟调的含水资源费的居民第一阶梯水价1.97元/立方米推算,第二、第三级居民阶梯式计量水价分别应为2.96元/立方米、3.94元/立方米。(2)尚未实行“一户一表”、不能实现阶梯水价的居民用户和受居民用水价格的医院、学校、福利机构的用水价格,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上调10%(即0.2元/立方米)计费,即2.16元/立方米。
3、对特困户、低保户等对象用水继续实行每户减免5立方米/月水费的优惠政策。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经自愿报名和委托相关部门推荐,现已产生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即:
1、消费者9名:居民用水代表: 谭新中、旷正华、旷丹、曹五洲 ;非居民用水代表:唐树槐、李华、杨桂平、郑湘翅 ;特种用水代表:谭小燕 。
2、经营者2名:王国军、朱小清
3、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监委及有关部门10名:何建平、王岳伟、文育林、杨素芬、谭伟军、陈红、旷文盛、唐校辉、蒋玉梅、侯秋武。
三、听证会旁听人名单:周志平、阳成香、肖健雄
四、听证会主持人:钟焰
五、听证人:
市发改委:曾怀民、刘祠初
区发改局:李建华、周晖蓉、杨钧、罗玲、周艳、唐文驰
特此公告。
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