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扶持力度,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衡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衡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衡财社[2016]5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申报和推荐2018年衡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衡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衡财社[2016]53号)规定,2018年全市范围内开展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评选项目分为六项:大学生自主创业奖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个体工商户、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优质初创企业、创业型街道(乡镇)、创业型社区(村)、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
二、申报条件
《衡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衡财社[2016]53号)规定的申报标准及条件。申报资料及表格下载:登录南岳区党政门户网站或登录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信息公开—就业信息—衡阳市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衡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电子版表格.doc下载。
三、申报名额
根据两意见一办法文件要求,2018年度开展大学生自主创业奖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优质初创企业(50家)、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个体工商户(100户)、创业型乡镇、街道(15个)、创业型村、社区(50个)、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10个)等评选,各县市区推荐名额、最终评选名额如下表。
序号 |
评选项目 |
推荐参选名额(个) |
全市评选名额(个) |
名额依据 |
|||
市本级 |
各县市区 |
合计 |
|||||
1 |
大学生自主创业奖补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关于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衡政办发[2015]43号) |
||
2 |
创新创业资助工程 |
个体工商户 |
≦4 |
≦8 |
≦100 |
100 |
|
3 |
初创企业 |
≦2 |
≦4 |
≦50 |
50 |
||
4 |
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 |
乡镇(街道) |
≦3 |
≦1 |
≦15 |
15 |
|
5 |
村(社区) |
≦2 |
≦4 |
≦50 |
50 |
||
6 |
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 |
≦10 |
≦10 |
四、申报评选时间安排
遵循自愿申报原则,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对象,由区人社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交市相关部门评审。具体流程为:
(一)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准备相关附件材料,请于2018年10月20日前将所有纸质材料按规定的要求装订,报至南岳区人社局就业服务处。(联系电话:5662366)
(二)区人社部门经审查、提出补贴建议,于2018年10月25日(星期五)将申请材料报市劳动就业服务处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五、其他要求
(一)纸质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请签字、盖章,且报经区人社部门审查、推荐后,统一装订后一式两份报送。
(二)其它事宜
1、审查推荐、现场核查、抽查等各环节须严格按照本通知及相关标准、要求执行。若发现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取消该单位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近三年申报成功的企业(个人)不再申报。
南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