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纪发〔2018〕6号
关于印发《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区直和市管各单位党委(党组),区纪委监察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现将《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南岳区纪委
2018年9月17日
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开展“四风”问题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2018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弘扬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现就中秋、国庆期间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内容
各级党委(党组)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和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严禁用公款购送月饼、购物卡等节礼;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等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组织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严禁参与各种“带彩”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高消费娱乐场所。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
(一)检查方式。本次监督检查采取单位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传统方式和技术手段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上下联动与各负其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所在或联系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区税务局负责提供全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具各类发票明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提供节日期间公车使用记录,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提供节日期间公车使用轨迹和抓拍信息情况。区纪委、监委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抽查。
(二)检查时间及范围。监督检查工作从9月17日开始,至10月12日结束,重点对区直部门及其二级机构和区、乡、村三级2018年4月20日以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特别是对违反“十个严禁”问题进行全方位、拉网式巡查,必要时可延伸至今年1月1日以来。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及时安排部署。重申纪律要求,早打招呼、早提醒;加强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确保不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等行为,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率先垂范,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自己的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敢抓敢管,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二)加强监督,强化执纪问责。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扎实开展“两节”期间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群众举报等方式,深入挖掘“四风”问题“隐形衣”和“新伎俩”,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决防反弹、防变异、防松懈。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严肃处理,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单位,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又要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三)明确任务,确保取得实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二级机构、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等基层薄弱环节,重点围绕违规发放收送月饼等节礼、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公务接待、违规财务报销、公车私用等六个方面开展专项检查活动。请区税务局、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于10月10日前向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提供有关信息数据;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于10月12日前,将监督检查开展情况报告和统计表(详见附件1、2)一并报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联系人:胡中奇,联系电话:5663907,邮箱:nyqjwdfs@163.com。
中共南岳区纪委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