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频繁,未经合法登记,擅自使用社会组织的名称,以服务国家战略、对接资金项目、乡村振兴、军民融合、一带一路建设等方式进行非法敛财,侵害群众利益。为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根据省民政厅、省公安厅,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统一要求,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现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收社会公众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规定,非法社会组织主要指:
一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二是未经公安部门登记、备案,擅自在境内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等境外非政府组织。三是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四是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
二、任何非法社会组织应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质,立即停止活动,全面消除影响,自行解散。对继续开展活动的,一经发现,将坚决依法打击,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可以事先通过如下方式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1.通过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中国社会组织网”(网址:http://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进行查询;
2.通过关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微信“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进行查询。
四、为了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举报邮箱为2912899868@QQ.COM,举报电话为0734-5679231,110。欢迎社会公众积极提供举报线索。
衡阳市南岳区民政局 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