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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22 17:15:34 作者: 来源:南岳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南岳区南岳镇卫生院

  出租人名称:南岳镇卫生院

  地 址:衡山路360号

  一、房屋基本概况及租赁要求:

  1、该房屋产权归南岳区镇卫生院所有,为国有资产,位于衡山路260号附68号。

  2、出租期限为  三年  ,租赁底价为人民币 贰万元(¥:20000) ,全部水电费由承租人承担,价高者中标。在成交后3日内一次性缴纳三年租金,出租方不负责任何装修及其它费用。本次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

  3、意向竞租人应查看现场,并了解相关经营行业的政策及规定。凡最终参加报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本房屋现状,出租期内,承租人不得干扰出租人对房屋的装修改造。

  4、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违反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政策及规定要求的经营项目。竞租人报价时需自报经营用途,若出租人或谈判小组认为竞租人不适合,出租人有权否决竞租人参与本项目资格并按无效报价处理。

  5、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自行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包括屋盖、梁、柱、楼梯、支撑、墙体、连接点和基础等)、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立杆、柱、框架柱、支墩、屋架、悬索等)或明显加大荷载;不得削弱房屋结构整体稳定性和抗震性;不得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

  6、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该房屋对外转让、转租、出借。

  7、其他要求按照承租人与竞得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执行。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一)竞租人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二)竞租人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未因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而导致诉讼(仲裁)纠纷或受到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3月23号 — 3月31号

  地点: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会议室(财政局五楼)

  四、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

  1、报名时请携带证明材料: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套。

  2、竞标押金  伍仟元   整。

  五、竞租日期:4月3号上午9:00(暂定)

  六、竞租场所:南岳镇卫生院五楼会议室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映萍

  联系电话:5681216

  南岳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南岳区南岳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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