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全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意见》和《衡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专家评定,区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南岳剪纸等6个项目列入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现予公布。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完善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鼓励和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团体)开展传习活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
附件: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南岳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30日
附件: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共计6项)
序 号 类 别 编 号 项目名称
(一) 传统美术 033 南岳剪纸
(二) 传统戏剧 067 南岳皮影戏
(三) 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 169 南岳衡山派
(四) 民间文学 021 祝融火神神话
(五) 民间文学 022 南禅的传说
(六) 传统舞蹈 052 南岳寿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