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工作的通知》(湘扶办联〔2017〕14号)文件精神,资金以区财政扶贫资金中列支,补助发放标准为1500元/人。2017年秋季我区“雨露计划”经过贫困学生申请,村、乡、区三级贫困资格和“雨露计划”系统学籍审核,通过村、乡两级公示。现将“双在档”的学生名单及补助金额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2月15日至12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12月25日前向区扶贫办反映,联系电话:5672026。
附件:南岳区“雨露计划”通过名单补助资金分配表
衡阳市南岳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