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相关单位:
根据省、市要求,我区2017年预算区级财政扶贫资金252万元,现将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按照《衡阳市市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衡财农〔2017〕151号)、《南岳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统筹整合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具体分配计划见附表。
南岳区财政局
南岳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
2017年区级财政扶贫资金计划分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