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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森林公安局南岳分局招聘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17 10:45:12 作者: 来源:公安局南岳分局

 根据工作需要,衡阳市森林公安局南岳分局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聘用制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此次招聘职位为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员。被聘人员由本局实行合同制管理,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履行合同规定。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有专业技术特长(如驾驶、电脑、机械修理等)、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  

    5、年龄在18周岁到38周岁(197811日以后出生);  

6、只限男性,身高1.68米以上;  

7、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家族遗传病史、热爱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8、双眼视力达到1.0以上,无夜盲症。  

  三、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65 9日至515     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地点:衡阳市森林公安局南岳分局消防股,联系人:丁亚、李春元,联系电话:1893210697818932106971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3)自带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在报名现场填写《南岳区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员招聘登记表》(4)到当地辖区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衡阳市森林公安局南岳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体能测试和面试两种,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考试。  

    体能测试为1000米长跑和俯卧撑,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自我认知、语言表达、分析问题、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五、体检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按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由中共衡阳市森林公安局南岳分局组织负责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  

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招聘为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二年。  

    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应当说明并保证未建立其他劳动关系、未签订其他劳动合同,如有隐瞒或欺骗行为情况致前用人单位追诉的,应承担报考不实的法律责任。  

    在试用期间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招聘单位有权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基本待遇  

聘用人员为合同工,不办理入编手续,招聘的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员每月实行基本工资加补助,食宿自理。其他待遇在《聘用合同书》中予以明确。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公告执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合同期内,聘用人员因违纪违法、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用工合同关系。  

   十、本次招聘事宜由衡阳市森林公安局南岳分局负责解释。  

 

                    

                                   衡阳市森林公安局南岳分局                

    20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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