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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协警和书记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17 10:45:12 作者: 来源:南岳区人民法院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南岳区人民法院拟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协警7名、书记员3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人民法院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为民服务的思想。
   3、身体健康。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书记员具体条件
   1、年龄:18至28周岁。
   2、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3、文化程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能速写速记,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快速录入。
   5、有较好文字写作能力、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自主撰写作品被报刊登载、汉语言文学及新闻报道专业的优先考虑聘用,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协警具体条件
    1、年龄在18至35周岁,限定为男性5名,女性2名。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4、视力良好、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口吃、色盲、色弱、纹身、重度平跖足。
    5、复退军人,警校毕业生,有体育、武术特长、汽车驾驶证、特别有运动员资格证者优先考虑聘用,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方式
    1、报名要求:报名者分别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伍军人需退伍证、体育特长生需提供相关证明)和最高学历证明、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1寸照片2张。
   2、报名时间:2016年2月29日—3月6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可网上报名。(
index.shtml
   3、报名地点:南岳区人民法院政工室
   4、报名咨询电话:0734-5682625
   5、资格审查:法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书记员笔试
    考试科目为听写记录、计算机操作。考试满分为100 分,按照听写考试40%、计算机操作60%的比例进行折合,即考试成绩= 听写考试×40%+计算机操作成绩×60%。笔试内容主要包括速写及快速录入,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
    考试时间:2016年3月7日上午9:30。
    考试地点:区法院。

(二)协警笔试
    考试科目为计算机操作及体能测试。按照计算机操作30%、体能测试70%的比例进行折合,即考试成绩=计算机操作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70%。
    1、计算机操作内容主要包括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快速录入。
    考试时间:2016年3月7日上午9:30。
    考试地点:区法院。
    2、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100米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
    女子:10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
    体能测试时间:2016年3月7日下午3:00。
    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成绩参照《人民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的标准进行评分。

(三)面试
     1、面试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面试测试主要测试自我认知、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推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人际协调、应变能力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区人民法院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参加面试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
    1、书记员体检名额:将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 的比例加权计总分后排序,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协警体检名额: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按照2 :4:4 的比例加权计总分后排序,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办法: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地点:南岳区人民医院。
    (五)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签定劳动用工合同:对政审符合条件人员集中培训后上岗,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不签订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四、待遇
     新招聘的工作人员每月实行基本工资1700元。食宿自理。出差补助等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公告执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合同期内,聘用人员因违纪违法、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用工合同关系。
  

    联系人:旷文华  电话:0734-5682625  1817343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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