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7 10:45:18 作者: 来源:

各乡镇、街道,区直和市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22号)和《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衡办发电〔201566号)等文件精神,促进我区慈善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更好地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15慈善一日捐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2015825—31

2.组织捐助:201591—30

二、募捐对象、募捐物种类及原则

1.募捐对象:全区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含宗教团体)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驻岳部队、武警部队官兵。

2.募捐物:现金。

3.募捐标准:在自愿的基础上,机关、学校、部队、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捐出一日节约的办公经费,干部职工每人捐出一日的工资。

4.募捐原则:坚持自愿、鼓励奉献、量力而行、公开透明。

三、归口接收和统一管理

此次捐赠由各单位统一组织动员、收集,各单位于930日前将捐款集中交到区慈善总会,区慈善总会收到捐款后要及时向捐款人或捐款单位出具捐赠收据。捐款活动结束后,区民政局要将捐赠情况及时在区有线电视台或党政门户网公布。

区慈善总会地址:区民政局三楼308

开户行:工商银行南岳支行

账  户:衡阳市南岳区慈善总会

账  号:1905032009021732451

联系人:谭中奇      

联系电话:13975498761  5679233

四、统筹安排和监督使用

募捐资金由区民政局根据扶孤、济困、助学、助残等各种慈善事业的需要拟订分配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审批。捐款接收实行专人负责,专户专账管理,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捐款的接收和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提高社会公信度。

五、捐助活动的组织领导

成立区募捐活动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跟线副主任任副组长,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人武部、区民政局、区直机关工委、区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区慈善总会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捐赠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抓好落实。党员干部要身体力行,带头参与。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要负责全区捐赠活动的组织联络及捐赠款物的收集、整理、发放工作。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及时开展督促检查活动,促进工作落实。区有线电视台要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和先进典型,营造捐赠浓厚氛围。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