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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衡阳市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岳新城西片区拆迁安置区基础工程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7 10:45:18 作者: 来源:
岳发改[2015]32号 关于衡阳市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岳新城西片区拆迁安置区基础工程备案的通 知 衡阳市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你公司申请南岳新城西片区拆迁安置区基础工程备案的相关资料收悉。根据《衡阳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衡政办发[2005]17号)的规定,经审查,该项目符合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要求,准予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名称:南岳新城西片区拆迁安置区基础工程。二、建设地点:南岳区文体路。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拆迁安置房屋基础工程8960平方米。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五、如需对本项目备案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或放弃该项目建设,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六、请根据本备案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七、本备案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八、待相关手续完备并具备施工条件后,再报我局核准工程招标有关事项。 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二O一五年七月一日 主题词:安置区 基础工程 备案 通知送:区住建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安监局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5年7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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