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南岳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的
通 知
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于2014年4月28日8:30在区人大常委会二楼会议室召开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会期一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建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及其城建投公司关于2013年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和2014年贷款资金使用计划的报告,审议批准南岳衡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新增融资2亿元的决议(草案);
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兴隆水库水源地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3、人事任免;
4、其他事项。
二、参加会议人员
1、请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2、请区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和城环工委主任提名人选,区政府办主任,各乡、镇人大主席,祝融街道人大联工委主任列席会议;
3、请区七届人大代表李中华、罗国俊、陈日辉列席会议;
4、请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区审计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农机移民局、区环卫局、区农办、区规划局、区旅游局、区风景资源办、南岳镇、区水电站、区城建投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和人事任免拟任人选分别列席相关议程。
三、其他事项
1、请相关部门准备报告材料50份于4月25日前送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请区广播电视台、南岳新闻网做好会议宣传报道工作。
南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