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医卫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工作已顺利结束,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医卫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名单
(见附表)
二、体检有关事宜
(一)根据招聘简章规定,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依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请所有体检对象保持手机畅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考务办将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体检有关事宜。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请体检考生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于10月17日早上6:30在南岳镇卫生院前坪(南岳汽车站斜对面)集合,统一组织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医卫专业技术人员)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组织实施。
(四)体检须知
1、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准时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每人需交体检费400元左右(如需加试项目或复检,费用另缴),具体费用由体检医院在体检时按标准统一收取。届时迟到或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体检前空腹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在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遵守体检程序,每名考生编排了体检序号,体检时,以序号代替考生姓名,考生只报序号。
4、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
5、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逐项检查,体检时,不得大声喧哗,须保持体检现场秩序。
6、体检时,严禁考生与外界联系,严禁亲友陪同。
(五)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1、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的;
2、扰乱体检医院秩序的;
3、由他人代体检或代他人体检的;
4、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
(六)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2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职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递补不超过两次。
附表一:《南岳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名单》
附表二:《南岳区2014年公开招聘医卫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名单》
南岳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