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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7 10:45:23 作者: 来源:

 

 

 

 

关于核定停车场收费标准的

  

 

区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

你中心关于申请核定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你中心管理的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收费标准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     所有车辆停放在15分钟之内免收停车费;

二、     大型客车(25座以上含25座)4小时之内收费20元,超过4小时收停车费40元;

三、     小车4小时之内收费10元;超过4小时收停车费20元。

本收费标准执行至 2014528

 

南岳区物价局

O 一三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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