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主要负责人
安全知识培训的通知
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负责人: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5号令)的规定,结合南岳区“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经请示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集中对全区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具体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提高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经营、管理,应知应会能力,做到人人培训上岗,完成全区各零售网点《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复审换证、申办工作。
二、培训对象
1、需申办《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经营许可证》经营户负责人。
2、2013年5月19日之前《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经营许可证》到期,需要更换的经营户负责人。
三、报名及培训时间、地点
报名:2012年8月10日前到南岳区安监局办公室
培训:8月14—15日,南岳银苑宾馆二楼会议室。
上午上课8:30—12:00 下午考试3:00—17:00
四、其他事项
1、此次参训人员资料将计入档案,未按时参加培训或者结业考试未通过的经营户,在2013年5月19日前将不予办证或换证。
2、南岳区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培训两年举办一次,参训人员请务必在规定时间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3、此次培训免费,请自带笔和记录本。
咨询及联系电话:5666678
衡阳市南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