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文明委〔2012〕2号
关于开展影响南岳形象的“不文明行为”整改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及市管各单位:
为了切实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不断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着力增强旅游软实力,经研究,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影响南岳形象的“不文明行为”整改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通过开展影响南岳形象的“不文明行为”整改活动,让广大市民深切体会不文明行为对南岳旅游发展及村(居)民生产生活造成的危害,弘扬正气,自觉摒弃、鞭笞丑陋的不文明行为,引导广大市民留心一点一滴、注重一言一行,在全区形成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的文明氛围。
二、组织领导:整改活动由区文明办牵头组织,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及市管各单位积极配合。
三、评选情况:
2011年下半年由区文明委牵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影响南岳形象的“不文明行为”大讨论活动,公众积极参与,踊跃投票,评选出了影响南岳形象的“十种最不文明的行为”,本次评选共收到选票13765张,其中有效票11496张,无效票2269张。经统计,由公众投票评选出的影响南岳形象的“十种最不文明行为”为:
违背游客意愿,强行塞佛塞像 6811票
摩托车追客喊客 5775票
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燃放鞭炮,占用公共道路 5639票
半夜搬家影响居民生活 5594票
违反城市管理规定,流动叫卖 5594票
家庭暴力 4593票
酒吧KTV重低音噪声污染 3522票
景区内非法营运,带香分成 3512票
高价欺客宰客,不买香不准停车 3485票
乱闯红灯 3467票
四、活动步骤
1、宣传发动(
2、深刻剖析(
3、征集对策(
4、整章建制(
五、具体要求
1、领导重视。此次整改活动是加强村(居)民文明素质教育工作的具体实践,是广大市民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要切实提高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区直和市管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区文明委将把此项工作列入全区文明创建目标管理考核,对全区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强化措施。针对评选的“十种最不文明行为”,各乡镇、街道,区直和市管各单位要制定专门的整改方案,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将干部职工及广大市民的不文明行为与其社会利益挂钩,形成固定的管理制度并长期坚持。
南岳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