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6日至11月15日,区委第八轮巡察第二组对民族宗教事务局(原文物局)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20日,区委巡察第二组向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1、迅速部署,立改立行。收到巡察组反馈立行立改问题清单意见后,2月4日,局党组召开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迅速讨论研究、制定下发了《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落实区委第八轮巡察问题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8个方面16个问题细化为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以局长郭刚毅、党组书记唐红军为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机关党支部、下属机构、股、室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情况为负责整改落实的直接责任人,具体抓好整改工作。
2、总结经验,注重长效。整改过程中以及整改结束后,定期开展“回头看”。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努力促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两个责任方面”
(一)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月20日机关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明确各类组织生活责任人,要求今后所有党组织的活动及党内政治生活要对标对表文件精神和程序扎实开展、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落到实处。二是支部书记每月定期对党建一本通进行检查,确保该项工作落细、落实。
(二)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
2、没有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具体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 2月4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下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岳民宗〔2020〕5号),明确班子成员具体分管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按照细则落实意识形态各项任务。一是制定《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2020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开展学习。二是督促党员干部对《学习强国》APP软件进行学习,并每周星期一对在局微信工作群对学习情况于进行通报。三是送学上门,购买党报党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政治书籍,发放至每位党员干部手中。四是对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公众号等自媒体和内部刊物实行报告审批审核制度。
(三)“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严谨、不到位
3、党组会在会议记录中都是一把手先表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月4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岳民宗〔2020〕3号),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
(四)党建工作抓得不实
4、未成立退休党支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目前中共南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党支部共有党员52人,在职党员38人,退休党员14人,支委会研究制定了《退休支部选举管理办法(草案)》,报请党组会研究通过,会议决定推荐刘玉明为退休支部书记候选人,并将于疫情结束后,召开党员大会,按程序申报成立退休党支部。
5、2017年基层党组织工作一本通,月工作安排只记录到7月份,没有集中学习记录及图片,年末没有工作总结。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3月7日机关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三会一课”制度及开展支部活动工作计划,要求专人负责在基层党组织工作一本通中将会议记录、签到表、影像资料一并记录;二是支部书记定期对党建一本通记录和活动开展情况逐一进行对照核查。
6、2018年1、2、7、12月份没有集中学习记录,第九次集中学习的学习记录为空白。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月21日机关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如何开展每月的集中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并安排专人负责形成文字记录和图片资料。二是明确支部书记对“党建一本通”落实情况负主要责任。
7、2019年工作计划内容、部分学习内容为打印粘贴,7、8、9月份没有集中学习记录及“主题党日”活动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3月21日,机关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总结了出现问题的经验教训。机关党支部将按照组织生活会工作计划逐项开展,将学习内容和图片资料一并记录到基层党组织工作一本通中。
8、党费收缴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9年各党员欠缴党费已经全部上缴至区委组织部党费账户,2020年,党支部将按规定及时收取党费并上缴。二是将党费收缴情况及时记录、公示。
9、“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机关党支部要严格履行会议签到程序,鉴于我局党员数量较多,在以后的会议记录中附签到表。
(五)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
10、2019年党员积分记录本出现同一次学习的学习记录内容、时间与基层党组织一本通中的记录不一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机关党支部将在以后组织生活中安排专人如实记录“党组织一本通”。二是要求全体党员参加活动时现场记好笔记。
(六)履职监管乏力
11、原文物局在南岳大庙东片区环境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履职监管乏力,审批程序未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2019年4月25日,我局向庙东环境整治项目指挥部和百汇置业公司下达了《违法建设停工通知书》(岳文物停字〔2019〕1号、2号)。2020年初以来,我局与相关职能单位多次到现场就道路和建筑正负零高出大庙红墙正负零问题进行现场办公。2020年4月21日,我局与自然资源局、设计公司等部门实地勘察、会议研究了大庙东围墙及东华门建设方案的相关内容,明确了东华门的海拔标高,并督促设计公司根据意见在5月中旬出具初步方案报区规委会审批,庙东项目靠近大庙东围墙的道路将根据区规委会确定的东华门标高进行降高整改。
(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
12、无公函接待。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求财务严格按照制度做好公务接待、工作餐分科账目。二是健全公务接待制度,并严格落实。
(八)财经纪律意识淡薄,财务管理不规范,票据审核把关不严
13、购置固定资产未进行登记入账。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将大庙管理所购置的取暖器、电视机、电子屏、报警控制器及时全部按照规定登记至固定资产账目,并在今后严格落实财务制度,按照规登记固定资产。
14、财务报销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三万元标准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二是收回非财务人员借款,严格落实财经纪律。三是收回扶贫专干 “农福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出具的扶贫农资收据,作为支出凭证附件。
15、单位垫付个人所得税、工作服个人负担30%部分,超范围发放防暑降温物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单位垫付的个人所得税,于2019年2月份在发放绩效奖时已全部收回并冲销往来账。二是原文物局工作服个人负担30%部分,于 2020年4月已全部收回在职职工个人承担的部分。三是对超范围发放的防暑降温物资,已折现收缴,于2020年5月份缴纪委规定的账户。
16、原文物局的食堂疑似虚列开支。
整改落实情况:原文物局定点食堂在其它门店代开发票结账,要求定点食堂开具本店纳税发票附原会计凭证后说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4—5662196
邮政信箱:云峰路7号,南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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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