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区直和市管各单位:
《南岳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编制周转专户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南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4日
南岳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编制周转专户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根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衡发〔2018〕9号)、《衡阳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编制专户管理办法(试行)》(衡人才办通〔2019〕9号)以及《南岳祝融人才行动计划(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南岳区事业单位人才编制周转专户是指在不突破2019年底人员编制基数的前提下,充分挖掘编制资源,盘活编制存量,区内调剂50名事业编制,建立区内事业单位人才编制周转专户,专门用于引进人才。
第三条 编制周转专户使用的范围和条件
区内非参公事业单位、区委党校,在人才引进时,如无余编或余编不足,可申请使用人才引进编制周转专户。
第四条办理程序
(一)申请受理。用人单位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需要使用人才周转编制的,由用人单位向区人才服务窗口申报人才引进计划,并填报《南岳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用编计划申报表》,区人才服务窗口负责受理并将申报材料转交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人才办),区委人才办对申报材料进行查验,经区委人才办在《南岳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用编计划申报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后,将申报材料提交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编办”)。
(二)审核审批。区委编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南岳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用编计划申报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后,将申报材料返送区委人才办。
(三)申请用编。区委编办根据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用人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批意见以及用人单位的编制情况,向市委编办提交用编计划。
(四)反馈备案。市委编办批复用编计划后,由区委编办向区委人才办反馈批复意见,并将用人单位申报材料返回区委人才办备案。
(五)办理入编。人才引进审批及考察到位后,区委编办根据市委编办批复文件、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南岳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用编计划申报表》、人才引进录用名单、考察材料等相关资料,按程序办理编制实名制登记手续。
第五条动态管理。人才编制周转专户按照“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用人单位有余编的使用余编,无余编或余编不能满足需要的,暂时使用编制专户,不计入单位编制总数,待编制空余后再在单位核定的编制中列编。
第六条要切实加强人才编制周转专户管理,严格实行人编对号,严禁其他人员挤占、挪用人才编制。对人才引进自然减员或调离用编单位的,人才编制予以收回。
第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区委编办负责解释。
南岳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用编计划申报表
申报单位 名 称 | 编制性质 | ||||
核定编制数 | 名 | 实际在岗 | 人 | 申请用编数 | 名 |
申报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 区人才服务窗口受理意见 | ||||
(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区委人才办初审意见 | 区委编办审核意见 | ||||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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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 ||||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