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被征地农民社保补贴的
公 示
根据衡政发[2008]28号和衡政发[2014]43号等文件要求,从2021年起我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原先的同缴同补改成先缴后补,2022年下半年共有169人需社保补贴共计572,507.28元,现对符合社保补贴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或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734-5686588。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7日
2022年下半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
南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