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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16 09:26:39 作者: 来源:南岳区劳动监察大队

为规范我区建设领域用工单位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南岳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劳动报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符合退还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对其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3月17日起至2023年3月30日止。若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南岳区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逾期无举报投诉视为该工程项目主体工程无拖欠民工工资情况发生,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01

南岳区金沙路庙东段风貌整治工程

南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华融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黄太礼

投诉地址:南岳区南山街66号二楼216室

投诉电话:5682349


南岳区劳动监察大队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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