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批被征地农民社保补贴公示
根据衡政发[2008]28号和衡政发[2014]43号等文件要求,从2021年起我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原先的同缴同补改成先缴后补,2023年第一批共有74人需社保补贴共计261870.48元,现对符合社保补贴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或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734-5686588。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6日---2023年8月1日
2023年第一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
南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