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政发〔2014〕43号文件精神,我区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享受全省统一规定缴费基数12%的8年补贴或10年补贴,2025年第一批共有57人,需社保补贴共计253196.60元,现对符合社保补贴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或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734-5686588。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3日---2025年7月31日
附件:2025年第一批57人被征地农民补贴
南岳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