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资源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机构设置及部门职责情况
(一)机构设置
本办核定全额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1名,党支部书记1人,副主任1人,另有在职干部职工3人,退休人员1人,临调人员3人。内设办公室、业务股2个股室。
(二)部门职责
1、监督执行《南岳衡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参与《南岳衡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监督实施,负责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工作考核,协调相关部门切实保护好风景区内的山形地貌、自然风貌、水体、古树名木、珍稀动植物,维护生态平衡;
2、负责景区建设项目和村居民建房的选址、定点及规划方案的审查,竣工验收;
3、负责全区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管理、调查、评估和建档,并向相关部门提出保护性意见和采取保护措施,积极参与风景名胜区之间的信息交流和专题调研;
4、参与协调、组织申报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工作;
5、负责景区村民风景资源保护补偿的汇总、发放。
6、认真完成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01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 02表 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 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内容详见附件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情况:2016年收入14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9万元,事业收入8万元。2015年收入128.1万元,2016年收入较上年增加17.8万元,收入增加13.9 %。
2、支出情况:2016年决算支出138.10万元,1、基本支出54.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6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0万元。 2、部门项目支出83.9万元。2015年支出110.6万元,2016年支出较上年增加27.50万元,支出增加24.9%,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增资和部门职能职责增加。
3、结余情况:年末结余7.8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7.3万元。 其中办公费1.3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0.1万元,会议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工会费1.5万元,福利费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三公”经费12.0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2015年“三公”经费6.95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比2015年增加5.14 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部门职能职责增加。
3、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设备购置、政府服务购买全部按政府采购政策办理,共办理采购11.5万元,其中货物采购1.5万元,服务采购10万元。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南岳区风景资源管理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