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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区商务和经信科技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5日 11:04 来源:南岳区商务和经信科技局 作者:

南岳区商务和经信科技局2017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情况

1、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区域经济合作、经济、科技、信息化、粮食宏观调控和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战略、政策;拟订全区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新型工业化、粮食流通业和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研究提出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的建议,综合管理全区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和供销合作社;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工业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提出工业化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拟订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和规划全区工业产业投资布局;指导全区工业产业优化升级、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和相关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以及产业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三)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区中小工业企业的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中小工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的服务与协调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工业和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全区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确定资金投入方向及扶持项目;负责指导区内生产企业物流外包,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节能行动方案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编制全区生态建设规划;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负责起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维护企业稳定工作。

(四)组织拟订全区信息化和信息安全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负责推动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组织拟订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相关技术开发和产业发展;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与通信、邮政有关重大问题以及电力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综合协调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区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协调全区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建设。

(五)负责全区电力行政管理工作;贯彻实施电力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电力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调查取证;负责对违反电力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电力行政处罚或作出电力行政处理决定并强制执行;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管理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六)贯彻实施科学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划;研究提出全区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全区科技、知识产权和防震减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科技合作交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牵头组织开展与区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进行科技合作;负责全区专利工作;组织开展专利咨询、专利统计、专利申报、专利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山区开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制订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科技示范户、示范基地建设;负责编制全区防震减灾规划,制定防震减灾工作目标和方案;组织开展全区地震监测预报和灾害预防工作,负责全区地震群测群防及“三网一员”网络体系的建设与管理、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认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指导城镇居民开展抗震设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民居及其它建筑物、构筑物地震安全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开展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负责区财政科技投入经费的使用安排及其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承担区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和协调区直各部门及各乡镇(街道)的科技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工业、科技、企业信息化领域人才开发与培训工作,开展人才和智力对外合作交流。

(七)负责南岳区科学技术协会相关工作;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开展学术交流;服务科技工作者;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创新活动;负责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全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八)调查研究流通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和粮食产业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九)拟订全区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培育参股控股各类龙头企业,推进社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社有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标准示范化、农业技术研发推广等项目,积极探索发展适合当地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负责建设全区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体系。主要发展农业生产资料、农村日用消费品(含图书、药品)、农副产品现代购销、再生资源(含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和烟花爆竹归口经营五大经营网络;采取创办、领办、联办等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农产品基地,组建有关行业协会,参与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在全区农村社区建立主体多元、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综合服务中心,建立新型为农服务体系。

(十)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协调全区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和实施全区商品流通业和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等)的有关地方性规章,制定实施细则和市场准则;负责全区商品流通业和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摄影、药品流通等)的行业管理工作,参与评定酒家、饭店等级;参与流通企业技术等级、技师任职资格考试、发证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全区成品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旧机动车交易、家庭旅馆和香期客栈等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再生资源、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参与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烟花爆竹行业市场管理;组织实施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市场管理和社会粮食监管执法;负责全区散装水泥推广、商品混凝土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法规;拟订编制全区散装水泥的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区散装水泥的生产、运输、使用及技术开发工作实行指导、协调与服务;做好新建、改(扩)建散装水泥设施项目的论证、审批;负责按规定征收、管理和使用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十一)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全区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调节,编制和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参与全区农村商品流通市场规划编制和修订;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和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按分工负责化肥、农药、棉花、食用油等重要消费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或应急责任,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购、销合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省粮食质量标准,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承担区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区级储备粮(油)的规模、总体布局、购销计划以及提出动用区级储备粮(油)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区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区级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区级储备粮(油)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指导、协调全区各类进出口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和加工贸易业务,指导对外贸易促进活动和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负责协调管理内外贸易科技发展和技术进出口,协调全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出口市场的开拓和技术出口的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区技术进出口工作。

(十四)牵头承担全区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指导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协调管理全区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等;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五)指导全区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政策;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全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招商引资活动;负责组织参与商务部、省政府、市政府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以南岳区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易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招商引资等商务活动。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区对港、澳、台地区贸易和经贸合作活动,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

(十六)承担全区商务、经信科技、供销粮食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区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十七)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包括商业贸易等)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八)负责完成区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布置的改革任务。

(十九)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商务和经信科技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计财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

负责机关的日常政务;负责拟订和督促落实全局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局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负责拟订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并督促落实;负责局机关文电、政务公开、机要档案、接待、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系统信访、维稳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开放型经济、内外贸易、经信科技和供销粮食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局重要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商务、经信科技和供销粮食系统的对外宣传和新闻报道;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经信科技、供销粮食的统计数据综合及其信息发布;负责年鉴、史志编撰工作;指导相关经济学会、协会的工作;负责局机关网站建设;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牵头制定有关资金扶持政策和措施;承担与商务、经信科技、供销粮食工作相关的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工作,编报预决算并下达预算;指导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审计;负责局机关基建项目计划的制定和申报工作;负责局机关经费预算管理及财务收支工作;负责全局财务会计报表的汇总与上报工作

负责本单位对企业和个人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其他职权(包括核准、备案、年检)等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和送达;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与本单位承担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职能股室的沟通协调,并做到信息共享;负责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与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协调联络,接受区编办、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监督指导。

(二)商务事业促进股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承担区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监测、分析工作,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的政策建议;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等)的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监测分析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对酒类流通进行管理;负责市场监测、重要商品储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等方面市场调节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处理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拟订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商业领域投资的市场准入程序,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流通设施建设;指导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组织拟订市场体系标准,推进商品流通市场的标准化建设;负责重要商品市场、大型商业设施及建设项目的登记、听证和预审,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组织拟订区商业网点规划,指导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行业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优化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负责商品流通业行业管理;承担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的相关工作;推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负责商业特许经营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建设中小微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加工、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品牌建设和绿色流通发展,负责全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牵头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协调全区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进商务领域“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牵头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推动追溯体系建设,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会同有关部门规范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负责直销管理及内资直销企业的选址、确认和上报;指导商务行政执法工作。

统筹全区电子商务工作,拟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负责商务领域信息化建设的培训与交流。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指导、管理全区服务贸易统计及促进工作;负责全区服务贸易跨部门协调机制的联络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对外承包产业发展规划和措施;负责协调和组织全区服务对外承包工作和市场开拓促进活动;负责全区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美容美发、家政服务等)的行业管理;负责会展业行业管理与促进工作。

(三)经信供销管理股(加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牌子)

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贯彻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区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指挥、调度、协调和服务;参与全区工业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编制;负责全区工业经济运行主要指标的计划编制、分解、下达和落实;参与全区经济运行秩序的整顿调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指导、协调企业的投资额度和方向;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申报、核准、备案工业及信息化企业新建、改建及扩建项目;负责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管理工作,制订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指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负责全区工业企业节能减排的考核和监察;负责节能型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协调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拟定全区信息化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协调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工作;组织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组织协调全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协调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负责区内无线电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拟定电力工业和农村电气化建设发展规划,协调处理电力经济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电价调整改革、整顿及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散装水泥有关方针、政策、制定全区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发展商品混凝土、提高散装水泥在各类建筑工程的使用率;负责按规定征收、管理和使用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指导和协调供销社农资、日用工业品、废旧物资、饮食、旅店等经营服务工作;负责供销社化肥、农药、棉花、成品油、烟花鞭炮、废旧钢铁、废旧汽车等主管和专营业务的行业管理和市场管理;指导和协调供销社基建投资项目、科技项目和合资、合作项目的立项、审核、报批、实施等工作;指导供销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专业合作社建设;指导供销社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工作;指导供销社抓好农副产品收购工作;负责供销社统计报表工作;负责供销社系统烟花爆竹的运输、储存、经营等安全保卫工作。

(四)科技发展股(加挂南岳区地震办、南岳区知识产权办、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牌子)

综合、协调全区科学技术、地震、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全区科技、地震、知识产权方面发展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协调区内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区内企业开展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工作,推动全区科技进步;负责全区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及民营科技企业、技术贸易机构的认定;负责制定全区科技经费的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市、区的科技专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区内企业开展高新技术科技攻关和科技创新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拟定全区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协调实施、督促检查;负责全区科技成果的管理、推广工作,研究拟定科技成果管理、科技奖励的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种科技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指导全区技术市场工作,负责技术合同审核、科技保密工作;负责全区农业科普宣传、农业新成果、新品种的引进、示范推广及应用工作,对全区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基地进行指导;负责在区内开展防震减灾相关工作(对外称南岳区地震办公室);负责在区内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对外称南岳区知识产权办公室)。

负责在全区组织开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的各项科普活动;组织在全区引进和推广各类先进技术、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做好科技工作者的服务工作;引导和支持区内青少年开展科学技术创新活动;负责在全区推广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全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五)粮食行业管理股

拟订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粮食购销计划;参与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区粮食生产结构调整;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购、销合作;负责拟订和实施地方储备粮(油)总量规模、布局方案和收购,提出地方储备粮(油)动用及划转计划;负责建设和规范粮食市场体系;配合有关部门管理、监督粮食市场和价格,承担全区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军队粮食供应工作,保障供给;负责组织落实防灾、抗灾、救灾和灾情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全区粮食行业管理和统计报表工作;负责粮食重点建设项目、科技项目的立项审查、申报验收等工作及专项资金管理;指导粮食行业计量、市场建设工作;负责粮食行业科技管理、科技创新、新技术推广和标准化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粮食行业开展产业化经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品牌建设和技术改造;负责粮食的运输、储存、经营、质量等安全保卫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基层组织负责人,按有关章程设置管理。

    3、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商务和经信科技局机关核定编制为31名,其中行政编制为5名(原有其他编制暂予保留)。领导职数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正股级领导职数5名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人员只出不进。

4、其他事项

(一)成立区投资促进事务中心,为区商务和经信科技局所属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受区商务和经信科技局委托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工作,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其主要职责为:组织拟订全区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区各类进出口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和加工贸易业务,指导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区外经贸企业参加交易会、洽谈会的工作;负责全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后期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外贸企业进出口许可证的办理工作;负责全区进出口业务统计、分析和调度工作;指导协调全区企业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等工作;指导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和外贸知名品牌培育工作;配合做好全区企业贸易救济的相关应对工作;负责协调外贸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促进贸易便利化建设;分析、掌握区内产业国际竞争力动态;拟订全区加工贸易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区加工贸易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科技兴贸工作;负责对全区加工贸易出口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负责来料(进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项目合同的办理;负责全区各类企业进出口加工生产能力证明工作;负责加工贸易进出口统计、分析及相关指标的数据上报工作。

组织拟订全区招商引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指导和管理全区吸引内外投资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受理和协调处理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负责调度全区外资到位相关指标的数据上报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承接产业转移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承接产业转移和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承担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对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项目的收集、筛选和报批工作;负责承接产业转移项目调度、跟踪和服务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拟订全区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规章制度以及对外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依法初核、申报区内企业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对外投资设立企业(金融企业除外)事项;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统计工作。

负责协调反垄断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负责进口监测和管理;跟踪分析本区实施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对本区产业的救济效果;协调管理全区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和多双边对本区的无偿援助、捐赠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目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负责本系统法律法规培训及普法教育等工作。

(二)市场服务中心,为区商务和经信科技局所属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其主要职责为:经营管理全区国有市场资产;负责全区国有市场内物业管理、治安、消防、卫生及维修等日常服务;负责全区市场规划、开发、建设和备案;提供交易场所和服务设施,开展代储、信息咨询和其它服务;收取市场设施租赁费、交易手续提成费和其它符合国家及省规定的有偿服务费。根据政府安排,负责全区社会市场的监督管理。

(三)成立区商务和经信科技综合执法大队(加挂12312商务举报投诉中心牌子),为区商务和经信科技局所属正股级公益类事业单位,受区商务和经信科技局委托负责全区商务、经信科技和供销粮食执法工作,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2名,其中:大队长1名。

其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相关政策,提高依法行政的理论和业务水平,制定全区商务、经信科技和供销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行政法规、条例办法,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强化流通市场管理力度,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负责全区拍卖、典当、报废汽车回收、二手车交易、再生资源回收、旧货流通、洗染业、美容美发业、家庭旅馆、香期客栈、零售企业促销行为、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商业特许经营、知识产权、散装水泥、混凝土、烟花爆竹、外资、外贸、外经等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负责接收社会公众对在商务、经信科技、供销粮 食领域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面向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审批和办事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指导服务;负责采集、上报突发事件等。

    (四)区商务和经信科技局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

    1.药品流通管理。区商务和经信科技局为区药品流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研究拟订本区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负责本区药品流通企业的准入管理和药品流通监管,拟订药品流通过程中涉及质量与安全的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配合区商务和经信科技局执行国家、省、市、区制定的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2.食品安全有关职责。区商务和经信科技局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五)关于展会类活动管理的职责分工。

区商务和经信科技局负责牵头拟订南岳会展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会展业发展的政策和意见,并指导实施;按归口对报区委、区政府审批的各类展会活动提出审核意见,按归口负责全区展会日常管理工作;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举办展会类活动。行业协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和管理,规范各类活动举办行为。

    (六)关于物流管理的职责分工。

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全区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区商务和经信科技局负责指导生产企业的物流外包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划。区交通运输局参与拟订全区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物流发展的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七)与区农业局有关职责分工。

区农业局负责粮食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切实担负起粮食从生产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区商务和经信科技局负责粮食(含食用油)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八)将原区商务局所属的市场服务中心成建制划归区商务和经信科技局。

 

 

 

二、决算公开表格

(公开表格附后)。

三、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单位2017年拨款收入为1406.1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2.83元,其他收入28.14万元;本年度的总支出为116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6.49万元,项目支出500.0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及增减情况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69.22万元,比上年增加10.18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举办南岳区水濂洞“星空耀水濂”美食节活动开支。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2017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4)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17年度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130.52万元,其中:办公费开支14.99万元,印刷费开支7.65万元,邮电费开支4.60元,会议费开支3.94万元,水电费开支1.01万元,差旅费开支11.73万元,公务接待费开支24.19万元,全年共计接待批次135次,接待人数1289人。劳务费开支8.82万元,委托业务费开支6万元,工会经费开支12.44万元,其他开支35.15万元。

(5)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1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2万元。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底,我单位名下固定资产147.39万元,其中:房屋1026平方米,价值31.27万元,公车4台,价值66.64万元(公车改革已上交,但未办理注销),办公设备49.48万元。

(7)重点项目情况:我单位重点项目为南岳旅游产品创意园,2017年财政预算收入28.94万元,较好的完成了当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