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南岳区交警队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4日 11:20 来源:南岳区财政局 作者:

2019年度南岳区交警队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南岳区交警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南岳区交警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相关政策、规章和发展战略。

(二)负责组织、指导处理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交通指挥、疏导工作,维护公路和城景区道路交通秩序。

(三)参与研究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装置等安全设施的设置和管理,打击破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参与对挖掘、占用道路的非交通性占道审批以及公用停车站(场、点)、临时停车站点的规划、建设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调解、处理工作;负责交通安全组织建设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五)撰写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警(保)卫工作;承担相关接警、处警工作,预防和控制涉车案件,打击车匪路霸,协助配合其他警种处置道路治安,刑事案件及城市安防清查工作,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参与全区道路检查站(卡)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摩托车、低速汽车、小型汽车车辆的注册登记管理,依法依规核发牌证;负责全区摩托车、低速汽车、小型汽车车辆安全技术检测。

(七)负责受理初次报考摩托车驾驶员的资格审验、考试、发证,小型汽车科目一考试;负责对在册驾驶员进行日常管理;负责对全区机动车及其驾驶员各类资料的登记、建档、保管、统计以及分类上报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南岳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大队内设股室6个,分别是综合中队、车管所、处罚中心、事故处理中队、城区中队、半山亭中队。核定编制人数29人,其中:2019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数29人,临聘人员55人,现有公务用车7台(其中通过我大队专项报告,政府领导审批同意,暂借用3台警务勤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3台,借出1台),警用摩托车27台。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南岳区交警队本级。(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经费中含二级预算单位的,在此说明。二级预算单位是由一级预算单位中再次拨付给经费的独立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977.26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539.57万元,收入增加37.5%,主要是南岳区电子警察建设、铁骑经费等增加经费。

2019年度支出总计1842.94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27.18万元,支出增加22%,主要是南岳区电子警察建设、铁骑经费等增加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77.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7.26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4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7.48万元,占55%;项目支出835.46万元,占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77.26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613.55万元,增长45%,主要是南岳区电子警察建设、铁骑经费等增加经费。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842.94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422.86万元,增长23%,主要是南岳区电子警察建设、铁骑经费等增加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42.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增加422.86万元,增长23%,主要是南岳区电子警察建设、铁骑经费等增加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42.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万元,占0.2%;公共安全支出1714.35万元,占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94万元,占2.4%;卫生健康支出54.19万元,占2.9%;住房保障支出25.46万元,占1.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06.5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4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5%,其中:执法办案(类)2040220款,年初预算为806.51万元,支出决算为184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公车补贴、年终绩效考核奖金、南岳区创国家卫生城市迎检及南岳区电子警察建设未列入本单位年初部门预算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7.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9.81万元、津贴补贴138.33万元、奖金125.4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54.8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5.03万元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05万元等;公用经费396.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主要包括办公费21万元、印刷费9.33万元、邮电费29.18万元、维护费10.42万元、物业管理费3.45万元、差旅费7.26万元、培训费3.85万元、、专用材料费88.6万元、被装购置费12.05万元、劳务费7.72万元、水电费20.31万元、公务接待费1.96万元、委托业务费19.76万元、工会经费31.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14万元和资本性支出42.15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1.9万元,支出决算为22.02万元,完成预算的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3.13万元,完成预算的39%;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3.9万元,支出决算为18.89万元,完成预算的7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规范管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3万元,占14%,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2个、来宾398人次,主要是南岳区黄道吉日安保接待支出等,比2018年减少4.62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招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89万元,占86%,公务用车购置0台,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25.05万元,主要是减少车辆购置费用,年末公务用小车7台(其中通过我大队专项报告,政府领导审批同意,暂借用3台警务勤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3台,借出1台),警用摩托车27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故表格无数据。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到南岳区政府门户网站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396.9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86.37万元,主要是南岳区电子警察建设、铁骑经费等增加经费。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会议费开支0万元;2019年培训费开支3.85万元,用于开展部门业务知识培训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1.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1.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我单位名下固定资产774万元,其中:房屋1栋,共3390平方米,价值191.3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268.19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计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年末公务用小车7台(其中通过我大队专项报告,政府领导审批同意,暂借用3台警务勤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3台,借出1台),警用摩托车27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财政部门取得的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所需要的开支,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单位特定的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产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南岳区交警队2019年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