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4日 15:31 来源:司法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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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负责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

(四)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全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负责报送备案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区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审查申请。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政府会议纪要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

(五)负责区政府签订合同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根据区政府安排,会同合同承办部门参与区政府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签订、备案、履行、跟踪管理等工作。指导区各部门、单位合同审查管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各部门、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最终裁决的有关行政复议事项。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区政府及本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承办区政府有关民事及民事诉讼法律事务。

(七)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八)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九)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十)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考核奖励和警务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及服装、车辆、通讯器材等物资装备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法治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区政府涉外协议等文件的法律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十三)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司法局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局内设股室6个,为办公室(政工室)、社区矫正工作股(区社区矫正工作局)、法律事务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基层法治建设股和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核定编制人数2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全额事业编制4人,2019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数19人,现有公务用车1台,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台。

(二)决算单位构成。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只有南岳区司法局本级 。

第二部分  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01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2表 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 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59.07万元,本年收入628.12万元,比上年减少14.66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的减少;支出677.61万元,比上年增加19.8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58万元,主要是法援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全年收入628.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0.91万元,其他收入7.2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517.18万元,占总收入82.37%;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59.46万元,占总收入9.4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4.13万元,占总收入5.43%;住房改革支出12.35万元,占总收入1.96%;财政事务支出5万元,占总收入的0.7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全年支出677.61万元,基本支出350.71万元,项目支出326.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566.67万元,占83.6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59.46万元,占8.77%;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4.13万元,占5.04%;住房改革支出12.35万元,占1.82%;财政事务支出5万元,占0.7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为620.91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1.87万元,主要是进一步控制日常公用经费及规范"三公"经费;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为670.40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2.6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后法制建设工作并入司法局。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为670.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4%,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6万元,增长1.88%,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后法制建设工作并入司法局。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为670.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占0.74%;公共安全支出559.46万元,占83.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46万,占8.87%;卫生健康支出34.13万元,占5.09%,住房保障支出12.35万元,占1.84%。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5.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70.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2.2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预算拨款315.80万元,支出决算为670.4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省级配套资金、行政单位公车补贴、年终绩效考核奖金、综治考核奖金未纳入本单位年初部门预算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0.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4.02万元,公用经费16.69万元。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工资福利支出293.88万元,占总支出83.8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13万元,占总支出11.44%。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6.69万元,占总支出4.7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71万元,完成预算的78.5%。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23万元,完成预算的8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与上年相比增加3.29万元,增加350%,主要原因是湖南省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启动仪式在南岳举行。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预算1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的4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公车的管理与使用,与上年相比减少0.02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23万元,占89.8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决算0.48万元,占10.19%。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5个,来宾321人次,主要是湖南省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启动仪式发生的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决算为0.48万元,主要是维护保养开支,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到南岳区政府门户网站。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3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为27.6万元。社区矫正购买社会服务经费2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27.6万,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为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60.45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栋,1960平米,尚未验收结算未计入固定资产;车辆1台,价值18.1万元;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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