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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31日 08:19 来源:南岳区财政局 作者:

南岳区财政局

关于2024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情况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落实2024年财会监督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区财政局监督评价股汇同会计管理股等部门,组织开展了2024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我区无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只有4家已在南岳办许可证的代理记账机构,正在申请的有一家。我局对两家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了检查。主要体现在代理记账业务不规范,制度上墙不到位等问题。

(二)行政事业单位方面

区财政局对11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主要体现在往来款项清理不到位、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个别单位未及时装订会计资料,有的内控制度执行还有缺陷、有的政府采购手续未附到会计凭证中等问题。

(三)国有企业方面

区财政局对一家国有企业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主要发现执行公司法不够严、执行内控制度不到位、对个别会计准则的执行有欠缺等情况。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是严格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我区对该公司薪酬制度的规定执行的。

二、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依法进行了处理(因没有处罚事项而未进行处罚)。对11家行政事业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主要是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资金共8500收缴财政非税专户(被检查单位在现场检查后立即改正,收回个人多发款项,并立即上交财政非税专户);对其他不合规行为共24.22万元,如往来款项清理不到位、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个别单位未及时装订会计资料、有的内控制度执行有缺陷等问题等责令改正。

对一家国有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对不合规事项,如公司每年财务会计报告未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对其它公司投资截至检查日个别尚未签约、对个别会计准则的执行有误、国有资产管理(租金未及时收回)37.22万元等情况,责令改正。

对代理记账机构,其中衡东一家驻南岳的代理记账机构是分支机构,在衡东注册,已责令在南岳备案。对于其代理记账业务不规范,制度上墙不到位等问题,责令整改。还有一家未开展代理记账业务但又未到市场监督局注销该项业务,我局责令其注销该项业务。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会计和财经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执业环境,督促持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南岳区财政局

2024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