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铭
分管人事教育、税政法规、信息化、行政政法口和教科文口财政管理、农业企业和外经口财政管理、会计管理、乡财、农村综合改革、投资评审、局机关财务工作、联系老干工作。分管办公室、行政教科文股、农业企业外经股、会计管理股和乡财中心、投资评审中心,联系机关财务、老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