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08-29 11:34:45 来源:市纪委监委
日前,经衡阳市委批准,衡阳市纪委监委对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原局长郭继放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郭继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用公款旅游,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红包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接受私人老板安排的旅游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将案件举报材料和领导批示内容泄露给涉案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涉嫌受贿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郭继放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员意识淡薄,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涉嫌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郭继放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