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6日至5月11日,市委第十四巡察组对南岳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提级巡察“回头看”。2024年7月5日,市委第十四巡察组向南岳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整改工作由局党组成员牵头,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严格履行并督促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责任,担任巡察“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定期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带头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主持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3次。三是坚持将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将整改工作与其它工作结合起来一同部署。四是通过定期听取汇报、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12月12日,市委巡察移交的1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上一轮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好。
(1)党组理论学习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本年度的理论学习方案,按照学习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好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二是严格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议题,第一时间进行传达学习。三是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与“第一议题”区分开来,确保每一次的理论中心组学习都开展了讨论交流和专题发言。
(2)分析研判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6月18日召开了专题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建立了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清单。三是在6月、12月局党组各召开了一次意识形态风险隐患研判会,分析研判、安排部署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加强了党性锻炼,提高了思想觉悟。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要求和程序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了谈心谈话,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人至少对其他班子成员提出2-3条批评意见,批评意见必须辛辣深刻,红脸出汗,见人见事见思想。三是认真抓好会后整改落实,局领导班子和每位班子成员都建立了问题整改清单,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位。
3.履职尽责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中办发〔2024〕5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不再列入全区依法治区考核工作。二是11月4日-8日开展了一次对全区各部门单位履行法治建设和普法责任制实地督查。三是7月11日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全体会议上,抽取了部分单位对“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谁执法谁普法”开展履职评议。
(二)巡察新发现的问题
4.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劲头有所放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10月的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增强了党组班子成员对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二是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分管领导加强对分管股室干部职工的关心教育,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了解近期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
5.助推社会高效能治理有差距。
(1)司法所普法宣传没有全覆盖,结合重点、热点问题进行专题普法宣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司法所开展的普法活动情况纳入全局工作计划,并加强对司法所普法宣传工作的日常监督。二是各司法所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并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老年人防诈骗、大学生送法下乡、利剑护蕾等主题普法活动。三是各司法所所长均担任了辖区内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并按要求在负责的学校内开展了2次以上法治进校园的活动。
(2)消费者权益保护、自然保护区保护等与当地旅游发展密切关联的法律法规宣传与实际工作的结合还不够紧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南岳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单位2024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二是组织牵头各相关单位参加“3.15”、民法典、“平安建设我点赞”、大学生送法进景区、宪法宣传日等各类主题普法活动,发放了《宪法》《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南岳衡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南岳区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三是印发了《2024年南岳区“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12月4日在南岳牌坊组织10余家单位开展了“12.4宪法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加强了旅游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
(3)“民法典”宣讲场次没有按既定目标完成且形成台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衡司发〔2024〕10号)的要求,在全区开展了民法典宣讲活动。二是将5月民法典宣传月和5月农村法治宣传月相结合,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助力乡村振兴等主题活动。三是7月11日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全体会议上,结合“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对责任单位开展民法典宣讲情况进行了评价。
6.日常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
(1)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11月份组织社区矫正工作股、各司法所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和《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二是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制度,对有正当理由外出请假,必须提前三天提交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诊断证明、单位证明、就学证明、法律文书等与外出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三是社区矫正对象请假返回后,必须一个工作日内来办理销假手续,并提供其外出期间食宿、交通、病历、收据等与外出事项、地点相关的证明材料,所有佐证材料均装入工作档案并及时上传智慧矫正管理平台。
(2)社区矫正沉浸式教育室、VR教育使用率低。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时,必须使用社区矫正沉浸式教育室、VR教育室对其进行口头解说、教育和交流,对在册的社矫对象每季度开展一次固定VR教育。二是每季度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筛查,对出现不良心理状况的,及时进行疏导和化解。三是购置了法律法规、心理教育、生活生产、养殖业、建筑业等图书资料。四是建立完善了社区矫正图书室书籍账册和借阅登记台账。
7.服务群众的意识还不强。
(1)法律援助过程中个别案件没有及时会见被援助对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11月4日组织法援中心工作人员、法援律师集中学习了《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和《南岳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二是暂未出现会见不及时的情况。三是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结案后,均在1个月内对援助对象就援助服务满意情况进行回访,并将回访情况记录存档。
(2)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没有设置专窗。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右一接待窗口设置了未成年人窗口,并摆放显著的水牌作为指引。二是开通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完善了法律援助相关制度,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三是为伤病残等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提供电话申请、上门受理等便利服务,并为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申请司法救助金,解决了实际困难。
(3)旅游相关的矛盾纠纷“靠前”工作的主动性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与区文旅局联合成立了“南岳区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二是充分利用“三调联动”、诉调对接、访调对接,与区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及时开展涉旅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三是10月24日举办了南岳区2024年度人民调解员培训暨法律明白人培训班。
8.基层司法所建设未达标。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调整南岳区司法所编制事项的通知》(岳编〔2024〕102号),从南岳镇司法所调整1名政法专项编制到寿岳乡司法所,调整后,寿岳乡司法所核定编制2名。二是从南岳区法律援助中心中调剂统筹1名工作人员协助寿岳乡司法所工作。三是经与寿岳乡政府协调后,解决了司法所2间办公室和1间调解室(共用)。
9.内控制度执行有偏差。
(1)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1日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局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及办公室、财务人员学习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二是进一步完善后勤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后勤管理制度进行公务用车使用登记。三是采用线上线下双结合的方式对公务用车进行管理,公务用车登记本和南岳区公务用车平台系统双重登记,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派车审批和公务用车使用登记。
(2)报销把关不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1日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局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及办公室、财务人员学习了新修订的《南岳区差旅费管理办法》(岳财字〔2024〕24号)。二是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核财务报销票据,对报销手续不全、附件不齐、财务单据不合规的一律不予报销。
(3)采购手续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1日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局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及办公室、财务人员学习了《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二是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对必须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物品的进行卖场采购。三是严格落实了政府采购政策,按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操作程序,使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办公用茶。
(4)财务处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1日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局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工会委员、办公室、财务人员学习了《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二是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定进行工会日常开支。三是从7月开始,食堂费用由行政账户进行支出,不再由工会账户代管。
10.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
(1)党支部换届程序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8月9日组织全体支委委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二是严格按照党支部换届程序,8月9日召开了支委成员全体会议,对支部副书记进行了投票选举。三是根据选举结果,进一步明确了支委成员职责分工,在全体党员大会上予以公布,并再次组织学习支部换届选举有关程序和规定。
(2)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在新任党组成员到位后,10月21号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委第十四巡察组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照章办事,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和财务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二)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党组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要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再次“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
(四)坚持求真务实,推动全面工作。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忠诚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662222;邮政信箱:衡阳市南岳区南岳镇广济路48号;电子邮箱:nysf5676575@163.com。
中共南岳区司法局党组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