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2年3月21日至5月21日对南岳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巡察,并于7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及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区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讨论研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全面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张志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旷文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整改工作由局党组成员牵头,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切实抓好整改。制定下发了《中共南岳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存在的3个方面12类25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或个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保证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四)强化成果运用。局党组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反思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修订完善了有关工作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
区委第二巡察组共向我局党组反馈3个方面12类25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整改到位的24个,正在整改推进的1个,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政治建设有差距。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不持续、不深入。
(1)深学笃行上有差距。三年来,对于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方案、报告、总结中喊口号多,在学深悟透、学用结合上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化政治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组、支部会议的首要议程,认真学习传达贯彻,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二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干中学、在学中干,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的思路和举措,提高驾驭全局、应对复杂局面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看齐”意识有差距。没有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深度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没有领会精髓要义,仅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支部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学习计划,把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开展经常性培训教育活动。
2.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好。①党组理论学习不到位,没有开展中心组专题发言和讨论,学习内容不全,记录简单,与党组会议记录、党建工作记录混为一谈。②分析研判和调研有差距,三年来仅开展风险隐患研判3次,也未发表一篇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③执行工作报告制度不到位,2019年、2020年班子成员没有按照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报告,2021年民主生活会没有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理论学习,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和讨论交流,有单独的学习笔记(记录)本并如实规范记录学习内容。二是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机制,局党组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研判会,建立风险排查清单,提出应对措施。三是完善了《信息调研工作奖励制度》,加大对外宣传、信息调研工作力度。四是严格执行工作报告制度,按照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及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
(2)保密工作责任落实不力。①对新形势下做好保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充分,保密宣传教育力度不够,落实保密工作“三大管理”不到位。②未建立健全微信等社交媒体和互联网应用保密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智能办公设备安全保密管理等制度,移动互联网信息化安全亟待加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了相关保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二是健全了保密工作制度,加强和规范定密管理、网络保密管理及涉密人员管理,保证网络信息安全。
3.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不到位。未聚焦开展“五大行动”,实现“五大发展”中心工作,制定具体可行的目标任务和计划安排;未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干部履职能力大提升”活动讨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聚焦开展“五大行动”,实现“五大发展”,结合职能职责,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二是积极参加“干部履职能力大提升”活动,组织开展了“我为南岳发展建一言”征集和学习讨论,相互交流心得体会。
4.履职尽责发挥不充分。全面依法治区履职能力有待加强。作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和学法普法主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不够,履行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力度不大,对各单位“谁执法普法”履职情况的督查督导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牵头抓总作用,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已于9月16日召开)。二是根据《2022年度全区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了全面依法治区考核细则,对各部门各单位履行法治建设情况开展督查督导和考核工作。
5.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工作不力。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大局意识淡薄。班子成员各自为政,对党组决议的事项不贯彻执行,对临时安排的工作相互推诿。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研究调整分工,明确班子成员职责,对临时事项职责不明的,由一把手调度安排,不得相互推诿或不贯彻执行。
(2)团结协作不够。班子成员交流方式简单粗暴,团结共事的氛围不浓。如2020年班子成员因财务报账存在分歧,在党组会及其他场合发生争执,造成不良影响。
整改落实情况:增强团结协作精神,加强平时思想与工作的交流沟通,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消除误会和分歧。
(3)党组管理缺位。局机关少数干部职工纪律松弛,工作作风“慵懒散”,迟到、早退、缺岗、不遵守会风会纪等现象时有发生。对乡镇(街道)司法所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管理,成立作风建设督查暨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抽查,对纪律作风不严、工作落实不力、服务态度不优的人和事及时通报。二是制定局领导联系司法所工作方案,加强对司法所业务指导和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结合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由局领导带队,分成三个小组,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和重点人群走访活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问题突出。
(1)内部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如内部《会议制度》规定,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初召开一次、全局会议一般一个月召开一次,但2019年至2022年的会议记录本中只有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相关记录;2021年4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制定的《学习培训制度》第三条规定,每两周举行一次岗位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及政策讲座,实际开展培训仅3次;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单位经费支出200元以上的由党组或班子会议讨论决定,但实际2000元以上开支基本未召开党组或班子会研究,没有集思广“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了局会议制度、学习制度、考勤休假制度、后勤管理、财务管理等一系列机关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抓好制度执行,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
(2)业务学习、工作计划和党建工作存在形式主义。未率先垂范形成学法的浓厚氛围,单位自身组织开展的法律业务学习极少;以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明显,如2019年党组会议传达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时,只是简单传达上级文件和讲话精神,未就单位如何贯彻落实进行安排部署;工作无创新举措,2019年至2021年三年的工作总结和党建一本通中的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照搬照抄,内容几乎相同。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组织干警参加“如法网”年度学法用法,支持和鼓励干警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结合单位实际,针对工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专项活动方案,如:《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矛盾纠纷大化解·喜迎党的二十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等等。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偏差。
(1)公务接待不规范。2019年至2021年共开展公务接待19次,其中15次报销手续不齐全,大多存在无接待审批单、附件无经办人签字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和廉政谈话,驻政法委纪检组、局党组负责人对分管财务领导、办公室主任及财务人员进行集中谈话提醒。二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函告、审批等制度,不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三是严格报账手续,凡无接待审批单、附件无经办人签字的一律不予报销。
(2)国有资产闲置浪费。司法局配有湘DD3929公车一辆,近年来该车辆未正常使用,长期弃置成为“僵尸车”,“坐等报废”造成国有资产闲置浪费。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备使用资源,针对湘DD3929公务车发动机损坏严重、车况不佳等现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申请处置,现购置了一台新车,保障工作需要。
(3)工会活动开展不规范,如2019年开展乒乓球比赛和三八妇女节活动,均无活动方案和活动照片。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开展工会活动,每次活动有方案、有记录(照片),费用支出严格按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实施。
3.廉政风险隐患较大。
(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大型法律宣传活动开支,均无事前讨论,无活动方案、图片,大多数都是事后通报。如:2019年12月18#凭证,支付喜岳文化传媒“12.4宪法宣传周”活动氛围营造及物料租赁费用27000元;2020年10月6#凭证,付9月份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周活动氛围营造费用12750元;2021年12月52#、54#凭证,付大山文化广告公司“农村法治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开支26000元(音响租赁14000元、广告宣传车12000元)。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议事决策制度,凡“三重一大”事项依照规定要求和程序召开相关会议进行讨论决定。
(2)财经纪律意识淡薄。近三年来的广告宣传、印刷费用支出较大,如2019年支出26.14万元,2020年支出27.14万元,2021年支出19.56万元,三年共计支出72.84万元,存在附件不齐、经办人大部分只有办公室主任一人签字的情况,有较大廉政风险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增强财经纪律意识,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随意性和无计划支出。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审核报销票据,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及审批人签字,对报销手续不全、附件不齐、财务单据不合规的不予报销。三是加强内部监督,开展专项财务清查,全面梳理各类支出票据,对未附相关明细附件的,要求相关责任人补齐,对支出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马上整改,健全手续。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缺少辣味,互找差距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未动真碰硬,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如2019年、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落实不到位,无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谈话记录、无班子成员之间的谈话记录;2019年至2021年民主生活会资料中,党组书记对两名党组成员的批评意见完全相同,一字不差。
整改落实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要求和程序开好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和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2.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好。
(1)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党组班子2020年党员“一会四评”情况公示表中的整改承诺意见栏均为空白,且互评和承诺人大部分都不是本人签名。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局领导带头参与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提出整改承诺。
(2)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强。2020年、2021年党建一本通中的主题党日活动载体单一,记录过于简单,只有标题无内容,无党员签到情况,个别无照片;2020年7月至12月、2021年度一本通中主题党日均为支部书记记录;2020年一本通中无2019年组织生活会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支部切实履行党建工作具体责任,落实党建各项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规范“一本通”纪实管理,安排组织委员专门负责记录。二是局党组定期检查党支部的工作情况,查阅相关台账、会议记录,确保各类资料规范齐全。
(3)支部活动开展随意。如:2019年7月6#凭证,赴宁乡刘少奇故居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支委会的决议、组织部的批示和会议记录均要求全体党员参加,但实际为单位干警职工全员参加,且无具体活动方案和照片;2021年12月8#凭证,组织全局干警职工参观衡阳市廉政广场,党建一本通和会议记录本均无该活动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实际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和主题党日活动年度计划并严格组织实施,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3.选人用人激励作用未充分发挥,干部队伍缺乏活力。
(1)非领导职务干部未安排具体工作。如二级主任科员王鸿宇2019年改非后,未安排具体工作;四级调研员杨正义2020年结束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后,单位未对其分工安排。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对两名非领导职务区管干部明确了职责分工,协助或联系相关工作。
(2)内设股室轮岗机制不健全,如办公室主任10年以上未调岗。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南岳区司法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制度》,按照任职年限要求及工作需要对股室负责人、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
(3)中层业务骨干断层,2019年至2021年未研究讨论人事任免事项,无中层干部任免,年轻干部晋升渠道受阻,干事缺乏积极性。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程序选人用人,局党组于2022年9月7日专题研究人事任免,选拔优秀干部担任股室负责人,并按规定程序向区委政法委和区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4.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存在不作为、慢作为。对于巡视巡察反馈难啃的“硬骨头”,党组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魄力,主体
责任未落实,整改推进缓慢。
(1)2021年12月31日省委巡视交办,司法局机关办公用房于2014年开工建设,至今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未验收作为问题要求限期1个月内整改。但该项目因施工手续不齐全及变更增资100余万元,不符合财评结算程序,党组与相关单位主动协调不够,听之任之,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关于省委巡视交办建筑领域问题整改的专题会议纪要》(岳政办纪〔2022〕3号)要求,我局于2022年1月28日完成了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二是按照《南岳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规定,于2022年7月向区政府出具了《关于南岳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增加费用结算的请示》,并按程序进行呈报审批。三是相继完成业务用房项目规划、防空验收和消防验收,于10月24日完成房产权属登记。
(2)2021年4月,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要求规范用工行为,司法局临聘人员在南岳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岗位任职10余年,直至本轮巡察时仍未签订劳务合同。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人员力量短缺现状及工作实际,2022年7月向区人民政府出具申请招聘临聘人员的报告,经区领导审批同意招聘2名临聘人员。二是规范用工行为,按规定程序招聘临聘人员,并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
三、巩固整改成果,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和财务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二)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党组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要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加强督促检查。
(四)坚持求真务实,推动全面工作。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忠诚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4-5662222
电子邮箱:nysf5676575@163.com
中共南岳区司法局党组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