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动态

“熊孩子”游戏充值一千余元!南岳公安全力追回!

发布时间:2023-11-10 10:54:56 作者: 来源:微信公众号

手机移动支付极大方便了我们的生活却也给家长们带来一些烦恼有些“熊孩子”沉迷手机游戏稍不留神就在游戏里肆意充值这不,最近,金月社区就有熊孩子在玩游戏时给游戏充值了一千余元幸亏有她及时出手了…

近日,南岳派出所金月社区网格员汪艳云收到群众张奶奶送来的一面锦旗,感谢南岳公安帮助追回未成年人的游戏充值钱款…

 

 

事情是这样的……

近日,家住金月社区的张奶奶在翻看手机支付账单时发现自己的小孙女在某游戏平台先后充值20余次,共计1380元。张奶奶的儿子儿媳常年在外务工,1380元对张奶奶一家来说不是小数目。束手无策的张奶奶急的四处询问邻居,一抬眼发现自己常去的商店里贴着一块警民联系牌,立即拨打了社区网格员汪艳云的电话。正值午休时间,汪艳云一边安抚张奶奶的情绪,一边赶往其家中。

了解情况后,汪艳云立即与游戏平台官方客服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取得联系,协商退款事宜。由于退款程序比较繁琐,张奶奶年龄较大不熟悉手机操作,汪艳云便主动帮其收集、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办理退款手续。周末休息时间,汪艳云也不忘及时询问退款进度,经过五天的努力,最终成功将游戏充值钱款全部追回。

 

收到退款时张奶奶激动不已,对汪艳云耐心温柔细致的工作态度以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作风表示衷心感谢。


01
须知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消费行为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其监护人可向经营者申请退费。八周岁以上的孩子为游戏充值的,需要经家长的同意、追认,充值行为才有效。所以,孩子为游戏充值后,如果家长不追认的,游戏公司就需要退还充值的款项。02
法律普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03
温馨提醒未成年人尚未形成正确的消费观,为防止“熊孩子”使用手机乱花钱,家长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 孩子使用手机时,应当在成年人的监护下进行。2. 家长手机上的支付密码最好不告知孩子,在平时支付时也要注意保密,同时要注意提醒孩子们网上支付可能会遇到的风险。3. 家长交由孩子使用的手机建议不要绑定大额银行卡。4.挽回损失不如加强监管,请多抽时间陪伴孩子,加强对孩子的监督,勿让孩子沉溺于手机游戏虚度时光。同时也要注意保管,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密码,避免此类情况发生。

 


相关文章